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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 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六)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有关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杨友涛,永善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工勤人员(高级技工三级),2021年3月19日21时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艾祖胜,中共党员,大关县吉利镇龙坪村委会二坪子村民,2021年3月25日23时5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方开银,中共党员,盐津县豆沙镇摩崖社区袁滋街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3月26日21时2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昭通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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