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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考核评估促巡察质量提升

“本轮巡察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体现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要求,巡察成效有了大幅度提升,给予充分肯定。”日前,水富市委主要负责人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表示。

“发现问题不深不细、发现问题线索少”是制约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之一,水富市委巡察工作在不断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发展瓶颈,为尽快突破发现问题的难关,水富市探索建立了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制定了《水富市委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各巡察组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查缺补漏,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深入开展巡察监督。

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共组建2个巡察组对4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92个,发现问题线索6件,每个被巡察单位平均问题线索数1.5件,巡察发现问题质量和数量均较前期有了明显提升,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体现。

考核评估采取“一轮一评”的方式,以发现问题质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立案率、督促巡察整改等为重要考核评估内容,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质量进行“标准化”评估。同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倒逼和压实巡察组工作责任。

考核评估机制的建立不仅进一步压实了巡察组的工作职责,也对巡察机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巡察机构创新巡察工作方式,形成组办协同机制,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将原有对审计、人社、组织部门等6家单位的征求意见增加至14家,全面收集被巡察单位及个人在各项督查、专项工作中的情况,提前研究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班子分工”、车辆编制等情况,备足“弹药”。根据被巡察单位情况,针对性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个性化巡察队伍。此外,坚持“先审后驻”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被巡察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通过后巡察组才正式入驻,确保巡察高效推进。

“巡察考核评估并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量化考核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要求,督促巡察组切实担负起巡察监督责任,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水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责任人谈道。(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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