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感谢组织给我说明问题的机会,此次函询对我是一次很好的警示,也让我感受到了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管与厚爱……”昭阳区一区直单位干部因履职不力被组织函询后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教育监管干部,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去年以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5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83人次,占比68.5%。
区纪委监委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领域、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风险点位,结合巡察、审计、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警示教育和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错变大过”。
同时,在开展监督执纪中,区纪委监委坚持分类处置、综合考量,对反映问题的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针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根据其本人谈话函询情况说明及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结合本人的态度,对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予以了结;对反映问题属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不同的处置方式,各单位一把手交由区委进行批评教育及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由区纪委予以批评教育,着力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一般干部转交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以前觉得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咬耳扯袖’抹不开面子,自从纪委的同志为我们开展专题培训后,意识到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党组织书记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某区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在专题学习会上表示。区纪委监委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等相关业务科室及派驻机构纪检干部,采取专题培训、上门讲解、督促指导等方式,为不会用、用不好“第一种形态”的区直单位党组织解惑支招,确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度。
此外,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区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及时对谈话函询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当事人以及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党组织一并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着力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排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排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 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罗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