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昭通纪检监察亮点工作回眸(一)
编者按:
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丰富多样的工作载体和创新思路进行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
为切实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节选推出我市部分县(市、区)特色亮点工作,互学互鉴促提升,比学赶超争先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稳步迈进。
昭阳区纪委监委
在审查调查实践中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有效探索,积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
好钢用在刀刃上。2019年底,昭阳区纪委监委接到由省、市纪委监委指定办理的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面对诸多内外难题,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由省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领衔挂帅、靠前指挥,为案件查办提供智慧方法和经验支持;另一方面及时抽调委机关办案能手、乡镇纪委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实施分兵作战,奔赴北京、黑龙江、天津等地查询银行流水、收集证人证言,同时加强对外协作,与涉案人员单位的纪委及时沟通配合,收集固定证据材料,以扎实的外调工作促进了审讯的突破。
落细落实 各个击破。该案件在指定昭阳区纪委监委办理之前,因相关部门已进行过一段时间的初查,部分涉案人员已反复串供、做好应对调查的准备。“受贿相关证据还需要完善””还需要查清滥用职权的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接案后,区纪委监委专案组反复召开研判会,不断熟悉案情,从细处入手,制定办案流程,圈定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编制谈话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各个击破。该案初核查结线索5件,立案审查调查3人,疫情期间安全转移异地留置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协助省纪委监委查处厅级干部2人。审查调查期间,专案组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多次到北京、天津等地,冻结涉案资金,不厌其烦地与家属沟通,摆事实、讲道理,做通家属工作,积极退赃退款。
提前介入推动纪法、法法高效衔接。该案涉及海外项目,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涉案人数较多。在案件查办时,区纪委监委综合考虑事实证据、量纪执法标准和思想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商请案件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核把关事实证据,沟通案件定性,并就移送后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度会商。“通过提前介入,在确保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为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做足了准备,促进留置与采取强制措施之间无缝对接,切实推动了纪法、法法高效衔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庭审旁听强化法治思维。案件办结后,针对在本地区提起诉讼的,区纪委监委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庭审旁听。从法庭调查阶段,到法庭辩论阶段,再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法庭当庭宣判等庭审全过程,零距离、全景式地开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现场业务教学,通过以案释法,对自己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回头看”,查找差距,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提高讯问和询问技巧。
鲁甸县纪委监委
面对面阳光问政 “党政双询”解民忧
2020年来,针对长期以来村“两委”不敢亮家丑,党务、政务公开遮遮掩掩、敷衍了事,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鲁甸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12个乡镇97个村(社区)搭建“党政双询”工作平台,面对面听取、收集民情民意,回应群众“急难愁”问题,为群众答疑释惑,使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0年在12个乡镇共召开“党政双询”82场次,现场答复问题1078个,收到建议151条,群众满意度98.79%。
构建“三级监督责任体系”,凝聚“党政双询”监督合力。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建立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双组长领导体系,印发《鲁甸县“党政双询”实施办法》,12个乡镇97个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了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县纪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具体监督、村级监督组织协同推进的县乡村三级监督责任体系和工作合力。
筑牢“四大监督关口”,提升“党政双询”问政质效。把好宣传监督关。要求乡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宣传,调动群众和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党政双询”工作中来,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增强契合度。把好问题收集监督关。各乡镇纪委和各村务监督委员定期采取召开党员会、群众会和走访了解等形式,直接进村入户面对面收集党员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好答复监督关。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全程参与答复过程监督,能解决的要求当场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求限期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求做好解释说明,消除群众误解,获得群众理解和认同。把好落实监督关。各乡镇“党政双询”监督领导小组充分履职,认真梳理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梳理“五本监督台账”,推动“党政双询”落实落细。建立“诉求清单、问题落实、跟踪督导、走访回访、满意度测评”五本监督台账,强化外力推动,让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通过“党政双询”建立“五本台账”,监督促使各级干部沉一线、听心声、解难题、促和谐。截至目前,“党政双询”工作共解决民生问题148个,涉及资金403.1万元。
形成“六个一批”工作机制,让监督执纪触摸民生温度。鲁甸县纪委在“党政双询”工作中,反复探索、提炼总结,形成了“六个一批”工作机制,即:广泛“曝光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晒出一批”惠农惠民政策,保障群众知情权;着力“整治一批”庸、懒、散党员干部,提高群众认可度;限期“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实事,增强群众满意度;严肃“查处一批”基层“微腐败”,凝聚群众向心力;积极“塑造一批”风清气正的基层党组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镇雄县纪委监委
强化政治监督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镇雄县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为全县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强化专项检查抓保障。紧紧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制定《镇雄县纪委监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组建5个专项检查组,对30个乡镇(街道)、56个县直部门开展全覆盖巡回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聚焦101个未出列村,深入一线、进村入户核查农户脱贫出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进行“回头看”,并严格实行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解决机制,督促问题限时解决,共发现和反馈解决问题219个。
强化案件查办抓惩治。针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群众诉求多、信访量大的实际,持续巩固乡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把全县30个乡镇(街道)划分为10个协作片区,实行10个纪检监察室总承包负责,整合力量,协作办案,全年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并处置扶贫领域群众合理诉求1152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501件,立案查处89件1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人次,典型案例通报19期38个问题40人。
强化微权公开抓防范。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并采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公示,把村级权力晒在群众“眼皮”底下,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更新,增强公开公示实效。累计公示农村低保申请、新农合、惠农资金发放等对象380万余人次,异地搬迁、农危改等安居工程8.08万余户,公示村级财务收支、农村低保、惠农资金发放、异地搬迁、农危改等涉农资金使用情况110余亿元,发现并纠正突出问题634个,通过村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1件并及时进行查处,村级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强化精准监督抓落实。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对13个乡镇(街道)及其所辖121个村(社区)、3家县直部门开展了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066个,梳理汇总问题线索68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开展“蹲点式”监督。针对少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脱贫攻坚工作滞后的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开展“蹲点式”监督,对农危改“清零”工作推进不力的14名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实践“嵌入式”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2”嵌入式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查问题、补短板。
大关县纪委监委
做实政治巡察 推进巡察监督高质量发展
2020年,大关县在突出政治巡察加强监督上狠下功夫,在完成十三届县委届内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抽调36人成立9个巡察组,对9个乡镇45个村(社区)开展“巡村看乡”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58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9人,对2019年省委第一巡视组、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县委9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见效。
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巡察流程。在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大关县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边巡察、边整改,制定印发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手册2000余份,建立了由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方面构成的工作流程,对巡察前、中、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怎么开展工作、开展到什么程度等进行规范和明确,有效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促进巡察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突出边巡边改,提升巡察成效。大关县委巡察办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各巡察组切实把巡察工作和群众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入基层一线,走到群众身边,了解并掌握群众所需所盼、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开出“处方”,对进驻期间发现的能立马解决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能立行立改的,写入对村巡察报告,按照“三个汇报机制”审定反馈意见后,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负责督促和指导整改。
实行“交叉”巡察,破解巡察难题。该轮巡察采取人员“回避”交叉巡察模式,实行乡镇和县直单位专业人员的互相融合,实行交叉分组、交叉巡察,形成联动,将从各乡镇抽调的巡察工作人员全部“打散”,根据工作岗位合理分配到各巡察组,对不涉及组内成员地域的村、社区开展“回避式”联动交叉巡察,避免乡镇与乡镇之间串联,大大降低了人情、亲情、友情的压力,最大限度减少了“关系网”的影响和“说情风”的干扰,最大限度消除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在反映问题时存在的后顾之忧,真正巡出成效、巡出权威、巡出震慑,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推行巡察建议,做实问题整改。该县把推动巡察整改落地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反馈督办、即巡即办、问责追办”等方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提高整改“精准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超出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范围的,需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反馈,县委巡察办认真分类研判、集中会诊,并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形成《巡察建议函》,及时送达对应的县级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开展全面系统的检查并及时对围绕《巡察建议函》提出的问题整改。据了解,此轮巡察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建议函》8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
绥江县纪委监委
信访举报连续两年“双下降”
近年来,绥江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入践行“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改进途径方法,畅通诉求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量2019年分别同比下降10.81%和30.23%,2020年分别同比下降9.09%和30%,连续两年保持“双下降”。
“三员一体”通末梢,“零时差”调处群众矛盾。始终坚持深入群众、靠前监督,不断推动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用一线监督实现“村口”接访,在全县各村(社区)实行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级监察信息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三员一体”监督机制,通过接待来访、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全面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意见建议,有效实现群众“家门口”反映问题、“三员”零时差调处矛盾。
“阳光公开”给明白,“源头上”减少信访举报。围绕“给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这一目标,不断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建设、高效推进、有序运行,充分利用“阳光公开”专栏、群众监督微信群、群众质询问询会、事务通报评议会等载体,将群众关切点公开出来,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举报。2020年接收反映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同比下降10%,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0%。
“清存行动”清仓底,“高质效”处理问题线索。持续保持“10+X”模式(即抽调10名机关业务骨干作为固定成员、数名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以案带训),严格按照“日清理、周小结、月督查”的工作机制,对重复访、群体访和时间跨度大的信访举报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限时办结,历年未办结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现“清仓见底”。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3件,立案28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14人次。
“以案促改”治根本,“深层次”实现标本兼治。秉承“处理‘人’不是目的,解决‘事’才是根本”的理念,持续做实以案促改,不断推动“一案一整治”往深里走、往实处行,深层次实现标本兼治。通过公开通报曝光、“面对面”反馈、集中退返收缴违纪资金、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等方式,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处置“后半篇文章”,为信访举报画上一个公正句号。2020年,先后对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以召开澄清反馈会、当面告知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把11.2万元违纪资金集中退返给239户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水富市纪委监委
以专项监督促责任落实
2020年,水富市纪委监委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深入基层、走进群众,着力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
围绕新冠疫情防控责任和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监督,为疫情防控提供纪律保障。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水富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3个专项监督组,开展“地毯式”“回头式”监督,紧盯重要部门、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基层一线,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疫情防控的每一个角落,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以来共发现问题271个、提出意见建议108条,党内警告处分1人、问责1人、通报案例3起,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水富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成立专项监督组,深入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及涉及村,结合春耕生产,实地查看产业发展情况、走访了解该市农林科技人员下沉参与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有力监督推动政策有效落实。深入全市20家单位对26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职尽责装上“摄像头”,促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端正思想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搭建履职平台,健全保障机制,真正让他们退而有为,切实发挥其特长优势。同时,成立2个专项监督小组深入3个乡镇对150余名乡镇干部落实《水富市干部驻镇驻村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统筹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人防系统问题、长江上游十年禁渔等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动。
紧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监督。该市纪委监委按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纪委监委监督跟进到哪里”的原则,成立第五纪检监察室,通过每月一督查一通报一促改形式,对“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及时抓落实、找差距、抓提升。指导督促各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2020年共对“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项目开展重点监督20次,约谈51个单位、135人次,报送《监督工作专报》6期,发现廉政责任方面和项目建设问题30个,提出意见建议30条。
强化专项监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战。该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4个专项监督组,对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准确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紧盯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做到以专项督查促进工作实效。聚力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共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3轮3387户,发现问题11类703个,发出《监督通报》3期,回访抽查问题210个,2个单位作书面检查,促进脱贫攻坚问题“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