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持续监督“不松劲” 守好农民群众“钱袋子”
“我委在核实有关问题线索中,发现你镇兴隆村党委书记陈某某同志在对该村2019年实施的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验收工作期间,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多付项目工程款120159.85元,现已追回。”
“建议镇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以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涉农资金项目安全。”核实相关情况后,大关县纪委监委迅速向该乡镇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并要求将办理结果、整改情况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该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扶贫农业政策的支持,下拨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如何使用好、管理好、监督好涉农资金,是大关县纪委监委一直研究的重要课题。
大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脱贫后更抓实监督,通过走村入户、定点监督、下沉排查等多种方式与群众开展监督,对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过问、跟踪督办、压实责任、彻底解决。
为深挖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该县成立暗访摸排小组对全县的9个乡镇84个村(社区)的涉农扶贫领域的人、财、物和项目工程等开展暗访摸排,摸排小组采取进村入户、走入集市、抽查打听、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涉农资金、资产、项目情况。
为打破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等桎梏,该县建立涉农资金事前了解、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的全过程、无间断的监督管理体系,按照财政涉农资金“公平、公正、公开”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细致的开展监督检查,将涉农资金关进制度的‘笼子’,守好农民群众的‘钱袋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铁纪护航,但脱贫摘帽不是监督终点,大关县将立足职能职责,定位监督重点方向,为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吕昭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