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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市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 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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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研讨的要求,昭通市纪委市监委于1月22日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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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师逸主持会议,与其他班子成员及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一起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理论体系、实践要求、立场观点方法,并就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要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实践性、时代性、创造性的鲜明品格,是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科学指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系统深入学习规定篇目,在学习中补上短板、提高修养,涵养气质、砥砺品格,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增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主动性,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坚定性,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要通过学习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如磐石、不可动摇;通过学习着力提高政治领悟力,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通过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汇聚起全党全国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更好奋进新时代、夺取新胜利。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检视、及时校准偏差和不足,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强法宝、最强武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把学习研究与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融会贯通,推动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坚持在学习中悟原理、求真理、明事理,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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