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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威信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威信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直属单位:威信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审核以县纪委县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汇总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贯彻落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县级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清理编纂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县纪检监察机关、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和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审批、办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外因公出访、培训工作;负责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领导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业务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向县纪委县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乡(镇)、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督促查办上级批办、交办的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整合、统一管理相关信息,面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特定信息查询、核实等工作;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电子取证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管理等;负责市监委威信县留置分点留置措施陪护人员的日常教育、调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的情况,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第一纪检监察室同时负责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国际合作事务等工作;承担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追逃追赃和防逃等相关工作;承担本级立案侦查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依法追缴涉案资产等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等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牵头协调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项;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职责简介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县纪委县监委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县纪委县监委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的宣传引导、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工作,并做好研判处置及应对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简介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信访局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产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县志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等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协机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协、县自然资源局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县教育体育局。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县公安局。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县人民检察院。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县人民法院。

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查办的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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