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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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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纪委监委共设有1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纪委。

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派驻(出)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乡镇街道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和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审批、办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外因公出访、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监督检查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乘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向县纪委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各派驻机构、各乡镇街道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全县监察机关留置措施陪护人员的日常教育、调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负责对本级立案侦查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依法追缴资产等负责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追逃追赃和防逃等相关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各乡镇街道)委、派出乡镇道)监察室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人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驻(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职责简介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县纪委监委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的宣传引导、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工作,并做好研判、处置及应对工作。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简介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党校、县委编办、 县文联、县社科联、县工商联、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史志办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防震减灾局、县政协机关、县财政局(县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清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天麻产业开发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研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搬迁安置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

县纪委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对派驻机构查办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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