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聚焦脱贫摘帽 强化战时纪律
全力以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严端银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讨论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玉龙书记就如何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作了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2019年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2019年,县委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上率下、一以贯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正风肃纪,重拳反腐惩恶,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责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四家班子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县纪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定期向市纪委、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2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10个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建立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03人次,廉政审查提拔任用党员干部等3472人次。
(二)深化体制改革,监督效能明显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成立政策法规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圆满完成向30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工作,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派驻24个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共政务立案51件,给予政务处分86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7人;稳步推进追逃追赃和劝返工作,追回1人,追回赃款14.8万元。
(三)保持高压态势,惩腐震慑持续升温。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的胆大妄为者,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共受理信访举报1501件次,同比上升53%;处置问题线索1313件,同比上升185.4%,其中初核977件、函询70件、了结54件、其他方式处理212件;立案176件,同比上升24.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6人次,同比上升37.1%;受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43人、村干部137人。持续拓展片区协作办案机制,组织调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300余人次,召开片区纪律审查工作分析会150余次,开展片区协作办案196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共免于纪律处分6人,对9名党员领导干部启动了容错机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51人次,同比上升46.6%;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402人次、174人次、39人次、36人次,分别占总数的61.8%、26.7%、6.0%、5.5%。
(四)强化专项整治,基层治理纵深发力。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式新动向,问责单位5个,问责干部111人。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与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6件,其中初核180件、谈话函询22件、暂存待查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次,问责62人次,组织处理3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51人次。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查处并给予党纪处分38人,其他方式处理38人。强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累计公示各类扶贫资金23.8亿元、“农危改”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安居工程2.3万余户,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提供问题线索11件。
(五)严格专项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分两轮对3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和反馈整改问题464个,移交办理问题线索90件,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限期整改、件件落实。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加强整改监督,集中约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27人,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整改政治责任。目前,十二届县委累计对28个乡镇(街道)和46个部门、234个村(社区)开展了六轮巡察。巡察全覆盖完成率82.2%,走访行政村、社区占比88.9%。
(六)强化廉政建设,防腐堤坝筑得更牢。举办全县党员干部廉政书画摄影比赛、“童心向廉”书画展览及“感党恩 倡廉洁 树新风”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选送67幅廉政书画作品参加省纪委省监委廉政文化展览。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5000余条,通过“廉洁镇雄”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资讯446篇,点击阅读43万余人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一抓到底正风纪》等警示教育片210场次。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共点名道姓通报53批110个问题180人次,其中县级通报18批55个问题109人次,向责任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37份。
(七)加强队伍建设,素质本领全面增强。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课程学习,并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及集中办班培训、支部专题讲座、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举办培训班9期,共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135人次。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行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提醒谈话5人,对全县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经济交往、民间借贷行为进行清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其中初核13件、函询8件、了结2件;立案查处1件1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在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一些党组织政治意识不强,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履行脱贫攻坚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三是“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消费等时有发生;四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优亲厚友、雁过拨毛、与民争利、截留挪用等问题仍然突出;五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高质量发展认识不到位,对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政治监督意识不够强、方法还不多。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脱贫摘帽,强化战时纪律,全力以赴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力保障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局势、紧跟形势任务,冷静清醒,保持定力,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重大政治责任。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聚焦脱贫摘帽,强化战时纪律,忠诚履职尽责,全力以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抓紧抓实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深落细
着力强化政治监督。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党规党纪管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擂动政治监督战鼓,奏响政治监督最强音。
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紧紧围绕“八个坚决肃清”,在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中持续发力,全面清除“思想之乱”“意识之乱”“行为之乱”“价值观之乱”,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机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疏浚干部队伍源头,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定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巡察等方面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各级各部门、各领域行业政治生态状况,查找问题隐患,强化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督促相关单位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执行“三会两书两公开”制度,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案为鉴,震慑长在,巩固不敢腐;认真查摆分析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促进不能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同步开展“政治关爱”谈话,把好“总开关”,强化不想腐。
加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一收入四保障两提升”工作落实,围绕县委查缺补漏“6+1”工作方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观望心理、畏难情绪、“混日子”思想,困难面前能推就推、矛盾面前能躲则躲,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疲惫厌战、放松懈怠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整治“等”的思想和“慢”的作为。
(二)盯紧盯牢脱贫攻坚,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划拨、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跟踪监管不严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整改等失职渎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并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清除妨碍脱贫攻坚资金落实的“绊脚石”。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抓实精准帮扶和“一月一走访、一月一研判”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定期开展走访帮扶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精准帮扶作风不严不实、政策落实不到位、抓工作回避矛盾不敢担当、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走访群众不上心不尽力、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不愿做不会做甚至怕做群众工作、走访或受理群众诉求态度蛮横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建设推进迟缓、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同时对监管失职失责的有关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坚决整治履职尽责不在状态、工作效率层层衰减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金融信贷、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精准监督,对群众反应强烈、性质恶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级办理、重点督办、专案专报、通报曝光。深入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六个一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平台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办理平台,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检举举报处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闭环。
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和频率,对查处的县直部门和乡镇干部问题全县通报;对查处的村干部问题,在所在乡镇村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作用,将严肃查处问责和督促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帮助发案单位认真查找和督促整改在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向责任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
(三)严查严办腐败问题,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不松劲不停步
聚焦重点人和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一体落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从严查处。要坚决查纠捏造事实虚假举报、制造谣言或舆论的诬告陷害行为,大力惩治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和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问题,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
提高执纪问责处置效果。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实效性,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释放精准问责综合效应,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持续巩固提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澄清,弘扬正能量,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合力;对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一般性工作失误,提高谈话函询的精准度,以提示提醒、批评教育为主,推动问题解决;对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落实脱贫摘帽标准不力的坚决问责;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雁过拔毛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办案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标准从严、责任落实从严、纪律要求从严、检查追责从严,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能力,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加强线索台账管理,逐一对黑恶案件清仓扫底,纪法并查、纪法共进,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机结合,强化季度重点抽查和常态化明察暗访,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完善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体制机制,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长效常治。
(四)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大力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切实推进扶贫项目和资金县、乡、村三级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加强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立足脱贫攻坚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职责,督促党委(党组)、扶贫主责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查缺补漏“6+1”工作方案落实,紧盯扶贫政策、项目、措施到户到人落实情况,加强对贫困人口家庭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短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反馈的存在问题没有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蹲点式”“体验式”监督。聚焦未出列的101个贫困村,统筹组织监督力量驻镇进村入户开展“蹲点式”监督,深入干部群众“面对面”进行明察暗访、随机调研,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开展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监督,切实帮助和督促镇村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不脱贫不脱钩、不出列不撤兵。以民生领域和窗口行业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体验式办事、体验式暗访、体验式观察等方式,对不动产登记、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险、户籍办理等群众关注度高、业务办理量大的窗口单位进行作风“扫描”,探索开展“体验式”监督,着力发现部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倒逼行业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真正让监督“长牙”、让执纪“带电”。
强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公开监督。持续巩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公开机制,推动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全公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将帮扶措施落实到户情况、公共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低保救助、就业扶贫、扶贫产业项目运营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纳入公开内容,保障群众对村(居)务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遏制群众信访举报增量,筑牢基层治理基础,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问责从严,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进一步明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落实定期报告问责情况制度,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建立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深入分析问责事项,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突出“三个效果”的统一,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五)聚焦聚力专项巡察,直击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盲点痛点
精准聚焦巡察对象。聚焦低保救助、教育医疗、就业安置、危房改造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资金流动到哪里、项目落实到哪里,专项巡察的重点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乡镇(街道)和扶贫主责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巡察在脱贫攻坚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政策落实和干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聚焦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重点巡察在低保审核、扶贫资金划拨、到户工程、扶贫项目、贫困户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聚焦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三委成员、扶贫工作队员和小组长,重点巡察在宣传扶贫政策、执行各类补贴、扶贫项目实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在资产收益和低保救助打卡到户、危房改造审核、医疗保障等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精准实施专项巡察。坚持脱贫攻坚部署开展到哪里,巡察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以乡镇(街道)、扶贫行业部门为主战场,加大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力度,巡察利剑直插村组,深入查找乡镇(街道)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存在的偏差,面对面“把脉问诊”,开出处方、督促整改。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把未出列的101个贫困村作为首要巡察对象,对贫困发生率高的深度贫困村和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相对较差的后进村开展“点穴式”“机动式”巡察,把巡察监督的要求落实到“户”上、落实到资金项目上,督促解决信息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到位等问题,着力发现作风不严不实、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着力发现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未达预期目标、挤占挪用截留套取产业资金、不按时入账按户分红项目收益、带贫效果不好等存在问题。
精准开展整改监督。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一件一件盯紧督办,一项一项盯紧抓实,逐项整改、销帐清零。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坚决防止疲惫厌战、放松懈怠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对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注重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一案一剖析一通报”,对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处理一个、通报曝光一个,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廉,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强化监督协调联动。推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察、派驻监督有机协调衔接,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派驻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置移交线索。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约谈、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推进巡察工作一体联动、成果一体运用、队伍一体建设,增强整体效果。按照届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要求,深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强化机动巡察,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快节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
(六)对标对表部署要求,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扎实推进“三项改革”。认真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一体推进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重点完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反腐败工作能力。完善对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和机关内设机构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教育、医院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驻监察专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盲区、不留空白。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实效性。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把“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行动一体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把严肃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监督、问责追责等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严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从严查处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行为。
打造“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文明和谐”机关。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实用技能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不断提高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业务工作能力,注重培养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干部在系统内外的轮岗交流力度,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程序关、推荐提名关、考察评价关、讨论决策关和公示任用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感恩组织,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以自我斗争、自我革命的勇气,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严格落实帮扶各项政策措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催人奋进,担当砥砺品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只争朝夕的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