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系统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检查并处理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行政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拟定党纪规定,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8、负责对政府系统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和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有关部门对违纪人员作出的不适当的处理决定。
9、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参加全县干部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电化教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检查指导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开展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研究分析腐败高风险的领域或部位,探索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全县有关改革措施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等工作。
1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镇雄县纪委监察委重点工作任务: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电化教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县纪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四类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对重点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纪的行为,促使了行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保障了县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虽然县纪委在2018年做了大量力所能及的工作,但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的希望还很远,我们一定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力度,使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9.52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和晋升工资增加工资刚性支出,其次是在职死亡抚恤及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增加支出28.7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85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9.52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和晋升工资增加工资刚性支出,其次是在职死亡抚恤及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增加支出28.7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52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和晋升工资增加工资刚性支出,其次是在职死亡抚恤及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增加支出28.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1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290.57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和晋升工资增加工资刚性支出,其次是在职死亡抚恤增加支出19.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工作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0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22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22万元中,用于办公费253.88万元、印刷费2.67万元、水费0.44万元、邮电费5.95万元、差旅费69.28万元、会议费15.68万元、培训费15.47万元、公务接待费18.30万元、工会经费1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84.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10.09万元,抚恤金19.79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8万元;
3.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节约运行成本,不破年度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20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5万元,下降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5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18.30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县纪委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全年未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县级检查工作、上级纪委到县级查办案件、指导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县纪委本年度无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3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案件业务量增大从而增加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办公费、出差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4.26万元、印刷费2.67万元、邮政费5.95万元、差旅费69.28万元、会议费15.68万元、培训费15.47万元、公务接待费18.30万元、工会经费1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84.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3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0.31万元,固定资产535.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35.76 | 1400.31 | 535.45 | 95.00 | 290.27 | 0 | 150.18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支出栏中的“奖金”反映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其他交通费”反映公务交通补贴,“工会费”反映按财政预算拨款计提缴纳县税务局,“死亡抚恤”反映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后按人事部门计算发放的抚恤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单位在职职工退休后按规定应享受的住房补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重新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务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备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