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水富市纪委一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坚守初心牢记使命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
为深入推进美丽新水富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
牟 兴 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省纪委十届五次、昭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松涛书记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昭通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和水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治责任不断扛稳压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纪委常委会组织6次专题学习、2次集中研讨、6期读书班、3堂党课开展学习,通过一系列专题研讨、座谈交流、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方式,带动纪检监察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环节,强化了理论武装,深化了思想认识,加强了党性锻炼,进一步激发了用心为党尽责、用情为民分忧、有力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把“两个维护”贯穿履职全过程,将落实党章党规执行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纳入主体责任考核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落实到执纪审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追责问责全过程。持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4个单位对昭通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督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个单位负责同志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10名党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监督首要职责有效落实。紧紧围绕市委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强化纪律保障,对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按照“节日必查,非节日不定期检查”的原则,加强干部作风、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常态化监督。紧贴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对农村危旧房拆建、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整治进行重点监督,约谈43个单位、127人次,发出督促通报48份。对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9个,提出建议9条。围绕“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发现问题5个,对6个单位提出整改意见7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排查“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开展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清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四风”,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三)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共享案件线索资源信息,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2019年,反腐败单位相互移交问题线索30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有力惩治腐败。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次,比上年增长22.6%;接收处置问题线索98件,同比增长75﹪,办结52件,移送处置(处理)18件,立案审查17件,党纪立案8件,政务立案4件,党纪政务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采用留置措施5人次。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0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 70%、18%、4%、8%。牢固树立执纪安全“底线”理念,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措施,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受处理处分人员关心关爱制度,回访受处理处分人员2人2次。探索建立“一案一整改”机制,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四)源头防腐工作扎实推进。组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加强廉政教育,转发省内市外违纪违法案例36起,通报市内违纪违法案例9起。组织“港园城”重大项目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6次,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根基。加强廉政审查,对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57批46个单位756人次开展审查,对新(转)任乡科级干部任前以及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廉政谈话221人,签订廉政承诺书322份。在昭通市率先建立572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20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报抽查情况,责令整改发现的问题17个。大力宣传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在中央、省、昭通市级媒体上稿496条,纪检监察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凸显。组建3个固定巡察组,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制定3个工作规则和8项制度。组织开展一届市委第一轮对6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17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18条,向市政府提出建议1条,移交问题线索3件。对4个镇(街道)29个村(社区)开展一届市委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99个,反馈整改意见92条,向市直部门提出建议2条,向市委提出建议6条,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开展一届市委第二轮对3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启动人防系统机动巡察。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将巡察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强化反馈整改、以督促改,抓实巡察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六)“微腐败”治理不断深入。精准监督助力脱贫攻坚,建立扶贫领域季度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抽查4次,问责7人;印发《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危旧房拆除缓慢的单位集中约谈2次;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资金,3家单位作检查,问责5人,提醒谈话3人。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4次,10条涉黑涉恶线索办结8件,党纪处分1人,问责单位1个、干部2人,提醒谈话4人。
(七)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完成市纪委监委13个派驻机构更名挂牌,成立第五纪检监察室,完成市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建立29人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的监察信息联络员队伍。全面推行干部考评、干部监督、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办法等制度,依据干部的优势特点调整岗位37人。开展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讲义学习培训班13次,选派37名干部到云南省委党校等参加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推行机关全员参与查办案件、案件审理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精准高效执纪执法的能力。深入开展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三风”行动,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开展廉政谈话3次、谈话提醒纪检监察干部1人,问责纪检监察干部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政治意识不强,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管党治党宽松软,主要负责同志把握不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实在纪委”;高压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公款消费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微腐败”禁而未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面对不良现象不会发声、不敢发声,甚至发表不当言论,有的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纪律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安排,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甚至阳奉阴违、造谣中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高质量发展认识不到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不强、水平不足,纪法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方式因循守旧,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底气不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发现不了问题,工作质效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针对性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昭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美丽新水富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自行其是、自以为是的行为。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紧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实施情况,紧盯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紧盯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党中央和省委、昭通市委、水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监督机制,整合力量加强对“港园城”三位一体重大项目的常态化、清单式监督。严厉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协助深化从严治党。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列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把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为党员上廉政党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进行谈心谈话”“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等责任内容细化、量化、具体化。制定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日常提醒和督促检查。将党委(党组)履行责任情况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二)坚持突出监督首责,着力在日常和长期监督上创新突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填报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市纪委监委对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消除盲区、不留空白。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增强专责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释放监督的效能。
抓实日常长期监督。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把监督作为撬动其他工作的杠杆,进一步打开监督的“窗口”,擦亮监督的“探头”。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有效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对监督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加快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建监督队伍,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采用“体验式”“蹲点式”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纪律和作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分层分类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单位(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把对人、对事监督结合起来,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质量。按照“节日必查,非节日不定期检查”的原则,组织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暗访式”“嵌入式”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实效性。对各职能部门审批办事流程和效率开展“体验式”监督,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项目建设审批办事工作标准、监督工作标准。
实施规范精准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失责必问、问责从严,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明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落实问责报告制度,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建立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深入分析问责事项,突出“三个效果”的统一,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三)坚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正风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精准有力正风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定力,推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一体落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政府决策部署问题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侵吞国有资金资产等问题绝不放过。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大力惩治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和在本地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问题。坚决查纠虚假告发、制造谣言或舆论的诬告陷害行为。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严格执行销号制度,提高排查处置、分流办理和动态监管效能,确保案件管理封闭、安全、高效运行。严把问题线索进出关口,对于移送处置(处理)的问题线索,掌握其处置(处理)结果,确保问题线索办理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加强与审计、财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增强反腐合力,提升办案效率。
守住办案安全底线。推进谈话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办案安全责任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能力。坚持安全标准从严、责任落实从严、纪律要求从严、检查追责从严,切实将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安全保障到人,不疏漏任何细节、不缺失任何环节、不心存任何侥幸,以“零事故”标准办案。
(四)坚持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实思想教育预防。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提高自身“免疫力”。出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方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服药”的针对性、“药效”的持久性。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纠治,及时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抓住关键普遍谈、针对问题个别谈、督促整改经常谈,深查诱因、深挖病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注重容错纠错,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紧紧扭住选准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着力整改提高、注重完善制度等关键环节,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产生的思想基础、政治生态、个人修养和制度漏洞,以案倒查,跟踪预防,深挖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监督死角。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确目标任务,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工作,倒逼单位(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做到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拓展政治巡察范围。紧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民生政策落实三大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准确落实“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要求。把握不同单位、不同对象、不同层级的个性特征,优化工作力量,科学安排频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组织开展一轮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着力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领域问题,组织开展医疗系统专项巡察;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从十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对象中选择6个单位组织“回头看”,既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发现新问题。
抓实巡察反馈整改。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建立完善巡察整改测评和考核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开展经常性整改实地检查评估。持续压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防止纠而复发。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涉及部室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巡察联动机制。加强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会,推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察、派驻监督有机协调衔接,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派驻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置移交线索。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约谈、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进巡察工作一体联动、成果一体运用、队伍一体建设,增强整体效果。
(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继续开展扶贫领域季度专项检查,聚焦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以及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监督,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的整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深化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精准监督,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加快建设更健全更完善的信访受理平台和录入办理平台,持续深入开展信访工作专项整治,排查和堵塞信访举报各环节的漏洞,切实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
强化扫黑除恶督导。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逐一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清仓扫底,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有机结合,融入季度检查和常态化明察暗访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七)坚持从严建设队伍,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初心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持续深化“三风”行动。深入开展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三风”行动,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查找管理盲区和漏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防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既在严管中厚爱,又在厚爱中严管,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切实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做到法纪兼通,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机关和派驻干部一视同仁、一体培养、一体使用,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同志们,扬正气奋楫中流,扛使命再谱新篇。党和人民赋予我们重任,在检验着我们的行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昭通市纪委和水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推动美丽新水富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