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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永善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及职责简介

永善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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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派出纪工委2个:溪洛渡街道纪工委、永兴街道纪工委。

县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16个:溪洛渡街道监察室、永兴街道监察室、黄华镇监察室、务基镇监察室、大兴镇监察室、莲峰镇监察室、码口镇监察室、茂林镇监察室、桧溪镇监察室、马楠乡监察室、水竹乡监察室、伍寨乡监察室、墨翰乡监察室、青胜乡监察室、细沙乡监察室、团结乡监察室。

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永善县纪委监委宣传教育中心。

内设职能部门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或负责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出)机构查处案件涉案款物保管;提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县级纪检监察制度规定;负责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二)组织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批、办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境)外因公出访、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工作等。

(四)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全县监察机关留置措施陪护人员的日常教育、调配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整合、统一管理相关信息,面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特定信息查询、核实等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电子取证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管理等。

(六)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管理对象或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督促落实;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部门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清理编纂;负责监督检查处分执行情况等。

(八)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纪委班子成员,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职责。

机关党总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永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县委设立五个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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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机构职责简介:

中共永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简介: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负责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省、市级交叉巡视巡察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承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组职责简介: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巡察,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根据县委授权,承担巡察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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