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鲁甸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牢记初心使命 秉持久久为功
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共鲁甸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020年5月21日)
李大捷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鲁甸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维勇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牢记初心使命,秉持久久为功,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守纪检监察初心使命,践行执纪执法职能职责,2019年工作成效不断彰显
2019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不松劲,坚持高压反腐不停步,瞄准正风肃纪不懈怠,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稳中有效,在履职尽责中增加了政治机关“底色”、增强了监督执纪“亮度”、增添了纪检监察工作“贡献率”,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定不移抓政治建设,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上重落实
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2次,组织县纪委常委班子集中学习9次,主要领导及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6场次,召开机关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开展交心谈心42人次,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3期读书班,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9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切实增强对“三个一以贯之”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担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45个,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
推进政治建设具体化常态化。协助县委细化分解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组织签订责任书79份,强化日常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乡镇、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首次组织12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专题报告,紧盯“关键少数”开展“政治年检”。出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891份个人廉政档案,精准刻绘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常态化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为203名新提拔、调整交流的县管干部做好“政治保养”,与53名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守好党纪党规“底线”。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好干部“廉政体检”,回复函11件163人次,评先评优函90件2040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二)凝心聚力促脱贫,在集中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出重拳
着力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以干部沉下去助推工作实起来。全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带着问题查,奔着问题去,详细了解掌握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34个督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73个,发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8份,约谈农危改工作滞后乡镇分管领导3人。深入开展蹲点式监督检查,组建8个督查组和1个监督执纪组下沉12个乡镇开展为期40天的住房安全专项督查,对全县341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8654户农危改住房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实现户户见面、户户核对,为住房安全达标打下坚实基础。紧盯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围绕县委脱贫攻坚攻克最后难题、啃下最硬骨头的目标任务,向帮扶责任人发出《预警通知书》和《提醒通知书》605份,清退546名公职人员直系亲属违规享受扶贫项目资金665.32万元。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受理问题线索95件,办结73件,立案20件24人,处理63人,其中谈话提醒16人,诫勉问责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批17起39人,以零容忍的态度着力惩治脱贫攻坚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推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现实问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置若罔闻、推诿扯皮等21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改要求,从严从实进行整治,发现并约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乡镇党政正职干部2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用整治成果回应群众关切。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紧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中的尖刀作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6件,办结35件,立案13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党纪处分10人,政务处分3人,双处分1人,组织处理19人,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努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在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再深化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以及市委24条“严禁”、26个“不得”,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年组织64个检查组累计对223个单位和部门的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补短板和防反弹结合起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势新动向,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11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件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书面)问责1人。组建24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再起底,再排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腐败。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确保自查自纠不漏一项、不漏一人。全县共梳理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9个,查处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个,处理干部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问责4人。对重安排轻落实、弄虚作假、履职不尽责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四)突出政治巡察,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工作落实上敢亮剑
突出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全方位、多角度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问题三大领域,整合力量,采取“专项巡察+专项督查”二合一模式,以“巡乡带村”方式,对4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聚焦脱贫攻坚对8个乡镇开展“点穴式”、“回头看”巡察,实现乡镇、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不断提升鲁甸巡察工作“辨识度”。工作启动以来,已开展6轮巡察覆盖38个党组织,占全覆盖任务的58.46%。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内容,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建立巡察工作整改台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改出成效。2019年,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90个,其中,党的领导方面178个;党的建设方面86个;从严治党方面98个;扫黑除恶方面28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240条,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4件,立案4件,结案2件3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人,警告处分1人。
(五)聚焦监督首责,在履行主责主业提升执纪执法上显实效
延展工作手臂,强化精准监督。把“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监督作为政治关爱、政治体检、政治福利,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54家联系单位及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75人次。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81人次,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深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便民服务大厅等一线窗口部门开展“体验式”监督3次,完善“面询”方式,防止文来文往、见字不见人,对反映失实、诬告陷害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及时召开澄清正名大会,消除干部心理负担,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对3名干部免于党纪政务处分,营造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在文屏、小寨、江底三个乡镇开展“党务问询政务质询”试点工作,召开问询质询会议30场次,现场答复问题99个,解决群众诉求66个。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妥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83人次,同比增长57.76%。其中,第一种形态123人次,增长6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2%;第二种形态47人次,增长95.83%,占25.7%;第三种形态5人次,下降44.44%,占2.7%;第四种形态8人次,与去年持平,占4.4%。
重拳惩治腐败,保持强大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7件,同比增长186.4%。其中:上级转办交办160件,本级受理347件。梳理排查问题线索389件,同比增长94.5%,办结221件,转立案44件68人,同比增长30.76%,结案42件64人,同比增长52.3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其中,党纪处分55人,政务处分7人,双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1人。
严守办案安全底线,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第一工程”和“生命线”,强化办案人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配齐审查调查专用设备,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规程,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会议6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6次,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故。升级改造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明确专人管理,规范谈话室使用。新建龙头山镇纪委谈话室,实现12个乡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全覆盖。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查调查“第一要求”,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定期开展评查工作,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上再提升
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派出12个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监察室)班子,授予监察职能,推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让群众诉求在一线得到解决。印发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优化机构布局,整合监督力量,县直机关派驻机构缩减至12家,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现派驻机构干部与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等一体落实,工作活力不断激发,监督能力不断提升。扎实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3个增至15个,扩充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力量,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至6个。通过完善派出监察室、整合派驻机构、优化内设机构等方式,使全县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更加准确,力量分配更加合理,集合效应更加彰显,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再提升。
(七)锤炼执纪执法铁军,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树形象
持之以恒抓学风,提升业务素质强发展。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培训班9期29人次;举办综合业务及《规则》《规定》培训班2期271人次;组织开展全员培训8期观看课件18个,培训干部392人次;选派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学习49人次。开展“以案代训”,培养乡镇纪律审查“尖兵”“能手”,补齐能力短板,着力解决乡镇纪委能力不强的实际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向各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328条,采用228条,其中,中央媒体3条;云南纪检监察网34条;云南日报4条;云南法制日报4条;昭通市纪检监察网183条,实现省级纸质媒体零的突破。痛下决心改作风,树立铁军形象做表率。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的意识,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督查干部上班纪律2次,通报干部14人次,对1名不作为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真正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立说立行树新风,扎紧制度笼子聚合力。不断规范完善下乡出差、公务用车、财务报销等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检视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隐患270个,制定整改措施223条,整改问题隐患234个,全覆盖、常态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400余人次。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为党出征、兴党而战;坚决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贯彻落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定位,尽锐出战、全线出击;坚决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用担当诠释忠诚,把初心和使命体现在无私无畏、敢于斗争、坚定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动上,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三弱两多一软”上:“三弱”一些党组织政治意识弱化,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管党治党宽松软;部分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主动性不强,“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实在纪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弱化,缺乏基本的正义感、是非观,面对不良现象不敢发声、不会发声。“两多”微腐败问题多,有的部门政治生态仍在“病”中,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频发,仍有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作风顽疾样式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表现形式多样化,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善担当。“一软”纪律监督措施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路径把握不准,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欠缺,工作底气不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自我要求不严,习惯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秉持久久为功,奋力推动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树立新思想、深化新措施,把握大局大势,坚守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抓细抓实,在新的起点上牢牢把握“四个始终”,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始终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标,始终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要任务,始终以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切实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责任,坚持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削弱。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永葆初心使命,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政治生态净化优化这一重要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形式,剖析问题根源,加强督促整改。紧扣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党规党纪管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擂动政治监督战鼓,奏响政治监督最强音。
(二)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决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持续加强扶贫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推动全面、高质量脱贫。深化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精准监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级办理、重点督办、专案专报。加大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科学运用“六个一批”因症施策,切实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用好“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注重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落实整改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紧扣三年斗争总目标,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提高斗争质效,增强整治成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完善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体制机制,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长效常治。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向教育、医院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驻监察专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四)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要切实加大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力度,持续强化“面对面”谈话提醒、深入一线开展监督的理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探索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对群众反映多的及时敲敲警钟,问题反映突出的及时跟进。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对落实同级监督责任不力、接受同级监督情况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
(五)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深挖细查“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持续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紧紧盯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整治“四风”问题不力、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不抓不管、敷衍应付者受到惩处。保持政治定力,防止“疲劳综合症”,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六)发挥政治监督导向作用,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政治巡察工作方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把握不同单位、不同对象、不同层级的个性特征,优化工作力量,科学安排频次,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整改督查,高质量、快节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加强与其他监督融会贯通,推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察、派驻监督有机协调衔接,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派驻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置移交线索,建立台账逐一分办,力求做到快查快办、从严处置,确保巡察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
(七)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搞政治攀附、政治投机,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从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在线索来源、分析、初查、突破阶段打破部门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审查调查质效。坚持“一案一整治”,坚决克服就案办案,单纯办案的思想,注重梳理办案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多发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跟踪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实行廉政考场制度,以党章、宪法为基础,以廉政知识和纪法常识为重点,以专项业务知识为关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考促学,有力传递“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开展“十百千”廉政知识宣讲活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将警示教育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目的。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深化“三风”行动,以提升个人素质强合力、提升队伍素质树形象为抓手,不断强化队伍“内生力”、激发“潜能力”,培养干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精诚敬业精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纪检监察铁军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敢于监督、善于工作、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练兵,强化“工作复盘”培训、业务适用技能培训,培养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和首席谈话员、首席主办人。强化内部管理,用最严的纪律管住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杜绝在“金字招牌”下以权谋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开展“规范化指导、标准化抽查、严格化审查”“三化”行动,督促乡镇纪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层层压实监督责任,提高执纪执法水平,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同志们,使命催人奋进,担当砥砺品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鲁甸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