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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纪委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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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县委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和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盐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机构14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巡察办;派驻纪检组16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必须紧跟形势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聚焦发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1、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

着力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聚焦具体人、具体事,全面开展“政治扫描”,及时识别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的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党章党规党纪管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着力优化政治生态。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坚持每查办一起典型案件,都要抽丝剥茧形成剖析材料,都要督促案发单位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时效性。严格执行“三会两书两公开”制度,根据案件教训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以治标促治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把从严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机制有机统一,让违法乱纪的干部受到应有的惩处,让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部无顾虑、愿干事。

2、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精准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聚焦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涉及村(社区)“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加强对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精准监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深入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八个一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平台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办理平台,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检举举报处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闭环。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加强线索台账管理,逐一对黑恶案件清仓扫底,纪法并查、纪法共进,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盯涉黑涉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机结合,融入季度重点抽查和常态化明察暗访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断完善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体制机制,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长效常治。

3、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四中全会确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视野、部署了新任务,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重点完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察室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完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开展对派驻机构的履职考核,加强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驻监察专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盲区、不留空白。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4、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加强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既重查处、强震慑,更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日常监督探索创新。深化运用“面询”“推磨式”监督等行之有效做法,开展“体验式”监督,对职能部门审批办事流程和效率进行比对,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项目建设审批办事工作标准和监督工作标准。突出政治监督、上级监督定位,对准驻在部门重点人、重大事项,进一步激活监督功能,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把派驻机构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

抓实村务全透明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盐津县“4+2”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村务全透明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在“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上着力,进一步督促县、乡、村三级将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支出、每一项工作向群众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基层组织事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明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落实定期报告问责情况制度,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建立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深入分析问责事项,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突出“三个效果”的统一,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5、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坚决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经常性工作,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特别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发力,不间断督查、常态化问责、高频次曝光,把螺丝拧得更紧、把工作做得更实。严守重要时间节点,高度关注食堂腐败,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有效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集中力量打好突击战、歼灭战,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不抓不管、敷衍应付者受到惩处。深化“形式主义牌匾”专项整治,推动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对自身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紧紧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根本,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树牢宗旨意识,传承优良传统作风,吃苦在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守初心、担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

6、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严格执行《中共盐津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常态化开展监督,确保届内实现对县、乡、村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察、派驻监督有机协调衔接,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派驻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置移交线索。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防止纠而复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要抓住重点和典型,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开展经常性整改实地检查评估,确保政治巡察深、发现问题准、分析问题透、整改问题实,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7、保持战略定力,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紧盯重点人和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定力,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气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人民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问题决不放过,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坚决查纠虚假告发、制造谣言或舆论的诬告陷害行为,大力惩治重点领域权钱交易等问题,让行贿者和受贿者付出同等代价,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办案安全责任制,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能力。坚持安全标准从严、责任落实从严、纪律要求从严、检查追责从严,切实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安全保障到人,不疏漏任何一个细节、不缺失任何一个环节、不心存任何一点侥幸,以“零容忍”态度消除隐患,以“零事故”标准确保办案安全。

8、以铁纪打造铁军,全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

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深化“三风”行动为契机,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不放松,把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开好案例分析会,适时开展有关调查措施现场演练,切实让干部职工在演练中把握要求、熟悉程序、规范操作,不断提升运用监察权限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从严查处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行为。通过公务员招录、全县范围内选调等方式充实纪检监察队伍。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开展交心谈心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让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健康、心里阳光,以良好的“精气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 9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49.18万元,增长21.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18万元,增长21.24%,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选调或招录新增在职人员合计25人,应增加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巡视巡察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二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相应增加本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出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2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2.31万元(本级财力1372.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18万元,增长21.24%,本年收入增加249.18万元,增长21.42%,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增长21.24%。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选调或招录新增在职人员合计25人,应增加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巡视巡察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二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相应增加本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出经费。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2.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45 万元,占本级财政拨款支出81.94%,与上年对比增加188.13万元,增长19.2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选调或招录新增在职人员合计25人,应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机构运转支出预算,二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相应增加本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56.86万元,占本级财政拨款支出18.06%,与上年对比增加61.05万元,增长31.1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巡视巡察支出预算3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纪检监察工作支出预算31.0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部门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38.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69.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56.86万元,主要用于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和巡视巡察工作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公务车辆更新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公务用车租赁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会议培训费用、办公网络租赁通信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等配套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用于购买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2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7.32万元,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8.00万元,用于对现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8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99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29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43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6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9万元,项目支出142.46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办公费3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

印刷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差旅费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万元,项目支出32.06万元)。

维修(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会议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培训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00

万元)。

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

万元)。

工会经费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60万元)。

福利费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退休费5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励金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资本性支出11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4.4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办公设备购置5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4.40万元)。

大型修缮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资金104.40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预算资金54.40万元,采购公务乘用车预算5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60万元,较上年增加28.40万元,增长38.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15.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60万元,较上年增加31.40万元,增长56.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6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40万元,增长45.24%。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原有公务用车使用多年,主要构件损坏严重,已失去维修继续使用价值,为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本年报废处置公务用车2辆,同时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二是需对未更换车辆进行大修,增加维修费用;三是本年纪检监察工作量加大,将增加燃油、路桥费用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预算批复部门基本支出116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88.13万元,增长19.25%。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选调或招录新增在职人员合计25人,应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机构运转支出预算。

二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相应增加本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预算批复本部门项目支出256.86万元,较上年增加61.05万元,31.18%。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本年新增巡视巡察支出预算30万元。

二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纪检监察工作支出预算31.0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资金进行分解细化,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同时,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0,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申报1个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违纪违法款物收缴、巡视巡察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86万元,绩效目标全覆盖(具体情况详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本部门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目标申报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系统内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2万元,23.06%。原因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新增反贪污反渎职等职能职责,工作需要增加的机构运转支出预算。机构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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