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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水富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两碗镇花坛村村委会委员刘应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6月,时任两碗镇花坛村村委会委员的刘应书在兑付陈某某4000元土地补偿款过程中,仅通过水富农村商业银行两碗支行的账户转账2000元,其余2000元直至2019年8月两碗镇纪委介入调查后,才予以兑付。刘应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太平镇古楼村村委会委员仲英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2月,仲英在收缴太平镇古楼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工作中,未认真核实县、镇分批次下发的2018年度新农合免缴名册,未按规定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某某、吴某某已缴纳的参保费1620元及时退还,在群众多次追问、镇纪委介入调查后才于2018年7月3日退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仲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水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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