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巧家县纪委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移民督查工作,中共巧家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5名临时人员充实到县移民督查组工作。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户籍在巧家县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1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之间;
4.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正在履行有关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关系的;
2.曾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报名地点:巧家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玉屏公园对面,五楼)。联系人:冯国武,电话:0870—7126979。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考察
笔试、面试、考察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三)体检及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事业单位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应聘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及保险
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受聘者承担。
附件:中共巧家县纪委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
中共巧家县纪委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