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鲁甸县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鲁甸县桃源回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明军等2人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3年10月,李明军在任桃源回族乡箐门村总支书记兼主任期间,带人到昭通皇马KTV唱歌,并将该笔费用1410元开具为餐饮费发票于2015年8月31日由自己签字后报销。2019年2月,李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活动的箐门村副主任桂龙原受到诫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