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领导安排需分辨 “盲目”遵从触红线
来源:巧家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26
“对于领导的安排自己从来都是不打折扣的完成,从未对领导的安排提出质疑,哪怕明知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也坚决执行,没能坚持原则,没能抗住压力,从根本上还是自己的廉政意识不强,廉政的作风淡化….”巧家县发改局原副局长李在荣懊悔不已地说道。
经查,李在荣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任县发改局副局长期间,按照时任县发改局局长(已另案处理)的安排,通过虚报工程项目、编造虚假资料为上级领导(已另案处理)套取资金580万元,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12月18日经巧家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巧家县县委常会议批准,给予李在荣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低其职级,重新确定为科员。
【执纪者说】
李在荣身为领导干部,对领导的安排盲目遵从,虚报工程项目、编造虚假资料为他人套取国家资金,触犯法律法规。广大的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以案为镜,对于领导的安排一定要加以研判,对那些明知违规违纪、明令禁止的行为坚决说“不”,敢于提出质疑,发表意见,对领导违纪违法的安排坚决抵制,不怕得罪领导,对于腐败坚决说“不”,做一名廉洁的领导干部。(陈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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