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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追回“消失”的集体资金

“没想到在乡纪委的监督推动下我们知道了钱的去处,还帮我们追回了一部分集体资金。”日前,彝良县树林乡思源社区嘎柳村民小组负责人在接收到乡纪委工作人员送来的3360元现金后说道。

事情还要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

原来,彝良县树林乡纪委在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监督检查时发现,2021年以前的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了村民小组长的个人账户。

“听说邻近的村民小组每年都发放集体林补偿资金,我们村民小组从来没有领取过补偿资金……”经监督检查组向群众随机电话核实,群众普遍反映知道有该笔补偿资金,但不清楚本村民小组的集体补偿资金是多少,也未领取过相应款项。

“人人都知道有集体林补偿资金,却不知道补偿金额到底是多少,也未领取过相应钱款,这事肯定有蹊跷。”监督检查组随即将问题线索向乡纪委负责人反馈。

树林乡纪委立刻组建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走访调查。

“2021年,秦某辞去嘎柳村民小组长时,告知我她手里还有4460元集体公益林资金,她计划用于添置部分本村民小组集体红白喜事办事炊具。”乡纪委找到该村民小组负责人了解情况时,时任嘎柳村民小组长负责人的杨某说道。

“2021年的4460元集体林补偿资金用于添置集体办事用品,有没有支出明细?2021年以前的集体林补偿资金又去了哪里?”调查人员追问。

“没有明细,都是秦某说的,至于2021年以前的集体林补偿资金怎么使用,具体是多少,秦某并没有跟我说过,我也不清楚。”杨某说道。

种种迹象表明,这笔“消失”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与嘎柳村民小组原负责人秦某有直接关系。

“你在担任嘎柳村民小组长期间,对属集体所有的资金是否召开群众会议进行讨论?使用明细是否向群众公开?使用了多少是否有记录?”调查人员找到秦某,直截了当抛出问题。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秦某将任职期间的资金去向和盘托出。最终,秦某因未按规定使用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生利益无小事,这笔“消失”的集体资金被追了回来,并召开了群众会进行了说明公示。(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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