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9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份全局“政治体检报告”和一次严肃的“政治提醒”,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市水利局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松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制定工作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了《中共昭通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务实推动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市水利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跟踪对接,积极分析研判,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巡察整改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自反馈巡察意见以来,由一把手带头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切实树牢正确政绩观,2023年9月至今年5月,党组会议研究议题135个,其中研究水利主责主业议题59个,占比44%。二是市水利部门切实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县(市、区)主体责任,并督促指导项目所在县级业主单位开展好要素保障相关工作。目前,大关海坝水库等4件工程占补平衡指标均已落实。三是为破解投融资工作难题,加强与企业、银行对接座谈,市水利局10余次专题研究投融资工作,多次与省水投座谈研究投融资工作。目前,引进企业参与建设水利项目共26件,总投资89.28亿元;取得银行授信项目12件,总投资29.24亿元,其中银行授信额度22.35亿元。落实27件工程17.27亿元国债资金。
(二)关于“项目建设滞后”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各县(市、区)合力保障要件办理,推进项目建设提速。目前完成11.98公顷林地、3.64公顷土地要件办理,部分土地因违法用地查处和涉及村庄规划待调整后组卷上报。二是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9.34亿元,投资完成率为96.39%;工程项目开工建设307件,已完工287件,完工率93.48%。进一步提升了103万人农村饮水保障水平,超额完成81.18万人供水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已达到省水利厅要求时序进度。
(三)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市水利局对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进行动态调整。经调整,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共52件,总投资45.51亿元,覆盖人口173.94万人。目前,永善县已确定投资主体,其他县区积极寻找投资主体,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省水利厅确定的阶段性目标,2030年前全部建成发挥效益。
(四)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市水利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相关水库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严格督促指导其按照整改方案推进建设工作,2023年拟开工建设的12件水库中,岔河水库等7件已开工建设,威信吼西水库等另外5件水库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相关要求,永善大同水库等4件工程均需开展提级论证审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论证通过后方可立项审批及开工建设。
(五)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对农村饮水保障情况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对抗旱保供水、防汛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完成,切实清除水安全风险,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
(六)关于“水库工程建设”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2024年已开工除险加固项目4座,力争年底前完工。责成鲁甸县水务局严格执行全省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持续对全市水库汛期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水库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落细落实。二是2023年以来共规划新建大型灌区3件,新建中型灌区28件,新增灌溉面积281万亩。2024年启动永善大兴码口、永善蒿枝坝、巧家建设堰等灌区建设。建成后,将新增灌溉面积14.86万亩、节水能力893万立方米、粮食产量1325万公斤。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白水江大型灌区已启动前期工作,彝良角奎灌区、大关出水堰灌区等12件中型灌区已完成可研,预计明年陆续启动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大中小灌区94件,耕地灌溉面积 90.92万亩,农田水利灌溉系数达到0.502。
(七)关于“重点问题整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2022年11月以来,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8次到省水利进行汇报,努力推动问题整改。二是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和黑石罗管理局,研究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变”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时限等,形成整改方案,及时跟进整改推进情况。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生产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八)关于“行政执法”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完善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法依法行政具体事务,督促抓好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力度,有效落实取用水户日常监督管理,高压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23年至2024年4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4件,结案13件,罚款51.7万元,正在办理1件。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各科室职责,细化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并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对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四是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并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市水利局、渔洞水库管理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开展了谈话,全方位研判,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
(十)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下步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和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规接待不予报销。三是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下步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对未结清的租赁费,已向市政府争取经费支付完毕。四是对2024年拟组织开展的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落实经费预算,计划在2024年10月底前,由市水利局开展一次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检查,目前已开展对市水勘院的检查。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思想自觉,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六是严格执行相关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在次日内存入银行,坚决杜绝不必要的现金支出,确保单位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制定了《昭通市水利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规范建立台账,实行标签化管理。八是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历年应收应付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召开专题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2次,专题研究往来款清理的措施及解决办法,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职工专题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九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人员管理,要求相关人员在政府采购预算、购买、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规范采购程序,建立事前制定采购计划,事中组织进行验收、入库,事后领取使用等清单,确保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十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检查,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加大费用支付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十一)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压实了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规范党组书记领航项目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领航项目实施,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有力解决了全市纯水窖供水问题。三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联系下属单位制度,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渔洞水库管理局3个重大事项及党建工作要点、其他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等均严格按照要求请示报告市水利局党组,经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四是严格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严肃认真地交换意见,相互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效果。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已申报2024年公务员招录计划2名,拟转任副科级1人,2024年已完成公务员招录报名审核、公务员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已有1名公务员到单位报到,同时,水利工程管理站七级管理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已完成。
(十三)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每月研究、调度,分管领导每月组织1次督查,先后11次专题会议研究,逐一对照分析,将上轮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轮巡察反馈问题一并推进,制定整改措施114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严明整改纪律要求,形成上下协调、联动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下步打算
(一)扛实政治责任,抓实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推动“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严格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持续抓好整改,建立长效制度机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持续抓好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找制度上的不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坚决抓好落实,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动全市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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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通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