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5日至9月2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会议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深入研究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有序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牵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党组成员、分管领导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并带领分管科室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三)严格督查督办,坚决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机制,局党组书记不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每半月听取1次责任科室巡察整改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配合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及规范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等费用报销等制度,着力在制度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决策部署。二是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起草《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关于“政治意识”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11次党组扩大会议,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学习,在节假日期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工作的日常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三)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涉农重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统筹安排,组建10个业务服务指导组,深入县(市、区)蹲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完善公文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开展禁养区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和排查整治力度,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未出现反弹、复养情况。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
(四)关于“粮食安全”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国家安全工作,把国家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23年专题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2次,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顺利完成,截至2023年底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31.91万亩并上图入库、占目标任务的127.64%。三是加大对县(市、区)指导力度,顺利完成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面积,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预计11月中旬完成全部任务。
(五)关于“统筹‘三农’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足昭通资源特色,研究制定《昭通市千亿级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昭通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工作组及专家组名单》,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动态管理和落实重点项目清单、重点工作清单,清单化推动高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二是认真落实贷款贴息、联农带农等产业奖补政策,全市3户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获得贷款贴息奖补资金34.57万元,253家经营主体获得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314.52万元,累计兑现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资金9470.73万元。三是支持建设苹果加工分选线、肉牛屠宰加工厂、小肉串穿制生产加工生产线等农产品加工项目,2023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达到2.24:1。四是抓项目纳统入库和要素保障,加快在库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12.04亿元、同比增长43.38%。五是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2023年新增培育涉农企业1416家,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家、省级31家、市级64家。六是牵头对县(市、区)开展督促指导,配合开展有关专项督查,紧盯问题抓落实,推进涉农资金有序规范落实。
(六)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制定落实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方案,预计年底前完成变型拖拉机存量“清零”任务。二是制定落实《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2021年至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承保覆盖率从29.59%增至69.12%。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督促生产主体主动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落实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达标合格。四是建立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积极推进长江禁捕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市级平台已建设完成,有关县(市、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五是严格落实《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11个县(市、区)均组建了农村宅基地监管执法队伍、建立了联审联管工作机制,落实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和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建房“四到场”制度,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六是遴选215位教师建成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成全市首批县级农民田间学校30个,2023年通过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以及聘请第三方社会培训等方式培育高素质农民3618人,占计划任务的111.32%。七是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2023年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培训14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村产业帮扶工作,重点抓好马树社区草莓、小河塘村蓝莓、鸡噜村石榴等特色产业发展。
(七)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工作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进度,超额完成2023年改厕任务,奖补资金兑付率75.83%。二是加强与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两污”治理任务。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环境执法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36%。
(八)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谈话、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和案件管理工作制度,2023年从严查办案件1件,从严处置信访件1件。三是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各党支部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到昭通监狱开展“场景式+案例式”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假或外出报备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外出报备汇总统计及公示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五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和每名党组成员责任清单,督促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九)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驻村工作队员、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核查清退违规报销驻村补助资金近5万元。二是对奖励企业资金未兑付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督促县(市、区)加快兑付进度,2023年省级下达昭通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9908万元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068万元已全部兑付发放到种粮农民。四是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加强采购审核把关,并督促科室对照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严格执行《昭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及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超标准租赁公务用车。六是对占用公共设施搭建门面获取租金收益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追回上交违规占用租金,对占用公共设施搭建的门面收归单位管理。
(十)关于“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逐一清查盘活,并制定盘活措施,确保效益发挥。二是对网络平台信息系统和公众号进行专项清理,按要求对系统作关停处理,研究制定《昭通市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十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市直农业农村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业务,及时组织完善有关报账依据,严格规范管理。二是督促市畜牧站、市渔业站、市种子站完成应上缴,并按规定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对“坐支应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进行核查和全面整改,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财经纪律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加强对财经纪律及合同法的学习及运用,按规定支付资金。五是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差旅费、公务用车租赁费报销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十二)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调整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切实履行好抓党建职责,完成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问题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后进”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整改提升方案,逐项落实既定整改措施,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发展党员不力的2个站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有3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
(十三)关于“践行新时代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规范党组会议。二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部分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待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印发后全面推进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遴选推荐产生评审专家人选,2023年开展的中级职称评审中县(市、区)评审专家占比40%、副高级职称评审中县(市、区)评审专家占33%。
(十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关于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落实“一把手”审核把关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市委指导组审阅,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五)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单位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盘查,截至2023年12月,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成立局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导彝良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三是认真梳理研究局属事业单位、市苹果产业发展中心技术人才结构,拟定人才需求计划,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8名。四是对照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有关规定,于2024年2月开展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检查,督促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有关站所全面整改到位。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管理配套制度,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三)努力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持之以恒抓整改、抓巩固、抓提升,以扎实有效问题整改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8987012923;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47号;电子邮箱:snyjjgdwb@126.com。
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