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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用好监察建议书 精准“开方”除“病灶”

“关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你单位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督缺失等问题,请根据列出的建议清单尽快整改……”日前,鲁甸县纪委监委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逐一列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该单位严肃整改。

“监察建议书精准指出了我们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该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郑重说道。

这是鲁甸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和特点,“对症下药”精准开出“处方”,充分发挥靶向施治、标本兼治的功效,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

正视问题、查找问题是过程,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该县自然资源局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集体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自上而下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同时,该县自然资源局对单位存在的廉政问题、廉政风险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梳理,排查出风险点位5个,修订规范性文件3个,完善内控制度16个,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牢“笼子”,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办结一个销号一个。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程”、落实“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闭环管理思路,按照“谁提出、谁跟踪、谁督办”的原则,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回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全流程监督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被建议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及自查自纠整改等情况,对整改不实、慢作为、不作为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确保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47份,督促整改问题62个。

“监察建议书既是解决问题的‘加急单’,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找准‘病灶’开良方,是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高质量打好监察建议书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组合拳,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