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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补短板练内功 “异地同考”促提升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对不作为问题线索的材料,应说明理由、提出意见并填写《公文审批单》附检举控告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报()批准,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或提请办公会议研究。”这是盐津县纪委监委日前组织开展“异地同考”试卷中的一道填空题。

“这样的考试很人性化,既考虑到了外出办案人员的特殊情况,又帮助我们解决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太实用了……”据介绍,此次“异地同考”解决了外出办案人员不能现场参加考试的问题,有效检测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务管理规定等业务知识的情况,实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一定程度上补齐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短板。

“异地同考”只是盐津县纪委监委强化队伍建设的众多举措之一。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攻方向,制定《盐津县纪委监委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学习制度》,采取“实战训练+考试摸底+集中培训”全员培训模式,通过全员练兵、全员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持续探索实践“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部门+乡(镇)纪委”学习专班模式;严格实行领衔常委、委员和 6 个专班成员“每月一考”和“红黑榜”制度,对测试成绩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公示。该县纪委监委还根据“每月一测”和“每月一考”综合成绩,由排名倒数后三名人员轮流坐庄(删?)讲课,在自我检视的同时,查找差距,互促提高。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们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起来。”盐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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