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扛起监督职责 守护河清水绿
晚秋时节,穿过广阔田野的昭璞绿道安静而美好,阳光透过绿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洒下点点柔光,连和绿道紧挨着的龙树河畔的水流声也略显轻柔,在绿道上骑行、徒步的人们脸上洋溢着的满是河清水绿优美环境所带来的满足感、幸福感。
“小鸟们此起彼伏的歌唱是对龙树河生态环境最响亮的赞美,鱼儿的活跃是对龙树河优质水环境最温情的表白。”鲁甸县龙树镇纪委书记舒忠斌对巡河的人员高兴地说道。
鲁甸县龙树镇龙树河是曾被称为“滇字一号”水利工程的昭通渔洞水库的主要水源,而目前渔洞水库已承担起昭鲁坝子近80万人的饮用、灌溉功能。弥远不息的龙树河,哺育了昭鲁人民,最终流入金沙江、长江,参与到大江大河永不停歇的循环中。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守护河清水绿、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职责,忠诚履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湖泊革命”,下沉一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助力“河长制”迈向“河长治”,为人民群众喝上达标水、干净水、放心水保驾护航。
立足区域监督、网格监督机制,鲁甸县纪委监委构建“6个监督检查组+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N名村(居)监察监督员+N名河长社会监督员”的“6+13+N+N”监督体系,紧盯污水“三排”、河道“三乱”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题调研、抽查检查,精准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筑牢生态屏障。同时,通过定期开展蹲点监督、巡察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有效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推动落实河长制,力求当好河道监督员、护航员。
“我们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着力发现和纠治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河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深挖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用铁的纪律守护河清水绿。”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此外,根据有关部门反馈以及监督发现的问题形成的问题清单,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监督+整改+警示”的闭合工作思路,倒逼各级河长加强巡河、治河、护河监督力度和执法力度,对失职失责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截至目前,监督检查35次共发现问题6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办结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谈话诫勉问责1人,通报问责4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深化“湖泊革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的方式强化跟踪监督、对账监督,以有力监督确保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为打造河清水绿的优美环境保驾护航。(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