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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及时澄清失实举报给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之前被徐某举报,总觉得自己出力不讨好,心中有一些怨言,但这次澄清正名会就像一场‘及时雨’,消除了我在工作上的一些顾虑。今后,我会一如既往认真履职,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为民服务。”近日,在威信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毛某激动地说道。

事情原委还得从今年6月县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信访举报件说起。

“我汇了一笔交通事故垫付资金给威信县交警大队民警毛某,但事故当事人家属一直未收到该笔赔付资金,我怀疑是毛某私自侵占了这笔钱……”举报信署名为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徐某。

对举报信反映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核查组,通过查阅事发车辆事故档案卷宗,逐一与被举报人、事故当事人等相关人员走访谈话,随着核查的深入,事实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5月,民警毛某负责调查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涉事车主请求保险公司按照事故赔偿标准预先打款。因对公账号不能接受该笔款项,应车主要求,保险公司便将此款直接汇兑到民警毛某个人账户,由毛某用于支付驾驶人员医药费、车辆施救费等费用。事后,毛某剩余的款项全部返还该车主。因车主未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此事,导致徐某对民警毛某不实举报。

查清事实后,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启动澄清正名工作程序,到毛某所在单位公开为其澄清正名。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目的就是给干部吃下‘定心丸’,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激励其干事担当。”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

近年来,威信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牢牢把握“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原则,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书面通报、向澄清对象发函等方式,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积极消除因诬告错告等产生的不良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

与此同时,该县坚持开展“两公开一同步”,强化澄清正名实效。对查处的诬告陷害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诬告陷害者的相关责任;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公开宣布调查结果,向干部群众澄清事实真相;同步向群众宣传党纪法规,引导干部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从源头上防止诬告或错告行为的发生。(张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