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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以考促干 助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评定为‘良好’等次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水富市纪委监委对2021年度全市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综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为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突出专职专用,集中精力耕好“责任田”,水富市纪委监委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水富市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工作办法,从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级纪委(监察室)工作,助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实绩为导向、考核结果与激励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印发水富市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将考核内容和要求逐一细化、量化,从问题线索处理及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深化“三转”及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监督、信息宣传等方面对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进行考核。

市纪委监委坚持树立干在平时、比在平时的鲜明导向,结合平时业务检查、工作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对象履职尽责、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考核等次。市纪委监委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相应的镇(街道)党(工)委,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对镇级纪委工作进行单独考核,一方面是对镇级纪委全年工作的综合评定,另一方面是通过考核压实责任,督促镇级纪委聚焦监督执纪执法主责主业,提升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水富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全员培训、跟班学习、片区协作、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指导等方式,为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助力能力本领提升,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层基础,真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杨茂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