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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表一委员”要做到“三个有 ”

“两代表一委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更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助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少数代表委员纪律规矩不严、综合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两代表一委员”过度摊派工作问题日益凸显。缓解当下问题,切实增强“两代表一委员”履职能力,需要做到“三个有”。

要有“代表性”。“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人选要有代表性,要切实把好“人选关”。从政治上把好关,在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候选人时通过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群众座谈等多种手段,全方位了解候选人,确保把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的同志选入代表委员队伍。从素质上把好关,“两代表一委员”群体来自各行各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推荐人选时,要在遵循其结构比例要求的同时综合多方考量,重点推荐有知识、有想法,能为群众代言、会替群众发声的高素质人群,提高队伍为民服务的整体素质。从能力上把好关,广泛集中民意、充分发扬民主,秉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把那些履职能力强、责任担当足的同志纳入到“两代表一委员”的队伍中,促进从源头解决代表委员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

要有“带头性”。“两代表一委员”自身要有带头性,要切实提升“履职力”。按需教育培训,“两代表一委员”产生的群体多样,群体不同、代表不同、需求不同,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群体需要,采取集中分批教育、分类培训、分层讨论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代表委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能力提升,委员代表群体要有进取意识,自觉从教育培训中汲取知识养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能力提升,特别要注重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确保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建立奖惩制度,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群体的“两代表一委员”制定施行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实行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进行奖励,对群众满意度低的给予相应惩罚,重者取消其代表委员资格,确保“两代表一委员”队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带头性。

要有“带动性”。“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发挥要有带动性,要切实提高“联动率”。疏通互动渠道,将“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与基层自治组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定点接待、民情座谈等方式疏通政府与群众之间上下互动的渠道,不仅做到“为民发声”,更要“由民发声”。搭建互通桥梁,搭建用好“两代表一委员”工作联络室,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主动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困、所求,做到与群众打成一片,在不断帮助群众解决所需所想中提升履职能力,延伸为民服务“零距离”。共建互助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辖区中心工作,带领群众开展公益活动,代表委员和群众同出力、同劳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为民服务促基层治理以“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的效能落实到每一名群众、每一户家庭,助力社区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