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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监督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落实

2022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在笔者看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监督切实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落实。

从提高政治站位上监督推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坚决守住机构限额、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底线。各级编办要敢于唱“黑脸”,在控住管好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精准施策,为党委把好关、守好门;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坚持原则、把住关口、严肃纪律,确保全市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要正确处理好严管与盘活、规范与创新的关系,积极破解严控机构编制与保障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国之大者”看,从“两个维护”的高度看,看各综合监督单位特别是市委编办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深不深、政治站位高不高,重点通过看党组在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中是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是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是否认真学习并落实《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是否把机构编制工作上升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落实。

从责任压实上监督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条例》《规则(试行)》落实,党组(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编制管理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监督就要跟到哪里。我们在日常监督中,紧盯各单位党组主体责任,看其对机构编制工作是否坚持了党的全面领导,是否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领会精神,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是否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是否对本单位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重点监督编办落实机构编制专门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看其是否履行了《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规则(试行)》等规定的管理、监督、检查、问责等职责。要求编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严控严管机构编制的部署要求,把解决“局部超编、机构设置不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以县为单位未达标”等问题整改和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从严肃纪律规矩上监督推动落实。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和遵守。《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对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情形及处理、问责作了明确的规定,纪检监察机构将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以敢于斗争精神,较真碰硬,从严监督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履行好机构编制内部监督职责和编办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矩执行到位,以严的纪律推动《条例》《规则(试行)》落到实处,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两个不突破”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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