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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危旧房拆除补助款到账啦!

“请问是县委第六巡察组吗?我要向你们反映件事情……”日前,镇雄县委第六巡察组在杉树乡开展“巡乡带村”工作时,接到了该乡杉树村酢房村民组一位康姓村民的电话。

“是的,老乡,请问你要反映什么问题?”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一边接听电话一边认真做好记录。

“我家的危旧房去年8月就被政府拆除了,至今没有得到拆迁补助,这笔钱村上是不是不打算发给我们了?请你们帮忙过问一下。”老乡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老乡挂了电话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研判处置该问题。

“这件事情分步骤进行。首先去杉树村委了解被拆迁危旧房的具体情况,核实反映问题是否属实,然后再到乡财政所查询补助款项是否已打款。”在充分讨论研判后,巡察组组长作了安排。

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以及与村委相关负责人谈话了解得知,康姓老乡家属于“五不扶对象”,被拆除的危旧房有40平方米,应享受的危旧房补助款为1200元。

“他家享受的危旧房拆除补助款项确实是1200元,补助名单已经报到乡上了,补助款会在最近几天打到他们卡里。”在村上了解相关情况后,巡察组又找到了杉树乡负责发放危旧房拆除补助款的同志进一步核实。

“老乡,请你耐心等待,补助款会在这两天打到你的个人账户上。”搞清楚状况后,巡察组组长通过电话的方式,把核实到的情况一一向康姓老乡进行答复。

“同志,我家的危旧房拆除补助款今天到账啦,刚刚收到手机短信显示,补助金额就是1200元,太感谢你们啦!”电话那头,康姓老乡高兴不已。

“收到就好,老乡,你还有什么需要反映的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反映......”电话这端,巡察组同志深感欣慰。

巡察工作不仅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的“工作体检”,及时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就是衡量“工作体检”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