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情况

大关:将警示教育下沉到村 为村(社区)干部敲响警钟

“王某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违反群众纪律;在恢复重建、农危改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日前,大关县纪委监委在该县天星镇营盘村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这次别开生面的村干部警示教育会,是该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下沉”到村的一个缩影。

将警示教育“搬”到村委会,不仅是地点有变化。在警示教育会上,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村两委干部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面对面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让大家切实感受身边典型案例带来的深刻教训。

“在开展村干部警示教育的同时,我们要求每一位村干部特别是案发村(社区)的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针对身边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该县纪委监委分管警示教育的领导介绍。

“以往的警示教育,通常是乡镇二次传达,效果大打折扣。这次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送’到村,确实让我们受到了更大触动。”警示教育会后,天星镇营盘村党总支副书记感慨道。

今年以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大关县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以近年来查处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素材,将警示教育“送”到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为保证警示教育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了近三年以来查处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再将案件分门别类归属到各村(社区),督导所辖村(社区)按照既定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将警示教育压力传导到村、工作落实到村。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能触动灵魂。”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注重本地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资源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做实做细基层警示教育,为村(社区)干部敲响警钟。(吕昭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