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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以考促学 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效果

“现在我们进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请大家把手机调成静音装进信封,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

日前,大关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随着开考信号发出,参加测试的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井然有序地开始填写答卷。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大关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掀起了一阵学习热潮。为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任务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精心设置考试内容,“真刀真枪”检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成果。

测试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旨在全面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与管辖、监察程序、监察权限等重要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查漏补缺,学深悟透,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相长。

“这次考试是帮助我查缺补漏的一个好机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我一定要把业务知识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争当新时代纪检监察标兵。”参加完测试的大关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说道。

“试卷出题严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程度和细心程度都进行了考察,虽然测试前我下足功夫精心准备,但通过测试发现自身仍然存在短板,也让我明确了下一步的学习方向,这样的测试特别有意义!”一位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深有感触。

“学习条例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做到知行合一,更好地履职尽责。”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制定专门的学习方案,细化培训举措,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升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吕昭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