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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八)

为督促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彭江洪,中共党员,大关县天星镇幸福村总支南木支部党员,2021年4月3日19时39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显勇,中共党员,大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2021年9月21日21时0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显元,大关县天星镇沿河村完小教师,2021年10月16日20时3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