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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中国共产党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主要职能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和县管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政务纪律规矩的案件;受理纪检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起草、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行政处分方面的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规定。

    5.负责拟订全县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6.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7.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做好下一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提名和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县纪委、县监察委和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监察委主要职能职责

1.监察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不计入内设机构数),保留1个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1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办公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设置13个派驻纪检组和一个县直机关纪工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三是坚持人民立场,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案件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五是畅通信访渠道,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六是有序推动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七是健全体制机制,建设织密监督制度之网。八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 8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均属于执法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1.27万元,增幅1.5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7万元,增1.53%,上年结转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3.5元(本级财力141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7万元,增长1.53%,本年收入增加21.27万元,增长1.53%,上年结转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5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96.18%,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万元,增长1.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54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3.8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支出1413.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251.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81.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2.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纪委专职人员岗位津贴工资。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6万元,比2020年预算30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1.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2万元,比2020年预算13.5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80批次,共计预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4万元,较上年16.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公车购置预算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16.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6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增减变动: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度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支出。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实现了“只减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专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拨付资金,各乡镇完成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监察部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纪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日常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59万元,减幅19.44%。主要原因分析按照政策要求,本年减压部门一般性支出10%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我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