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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四届绥江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绥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1011日,县委第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情况。李文利组长代表县委第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柳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室副主任周清开就巡察整改提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开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巡察组自202176日起对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三大问题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专题报告了有关情况。

县委巡察组组长李文利组长指出2018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自觉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三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228件,办结1202件,为绥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2.履行部门核心职能职责有偏差;3.扶贫帮扶蔬菜种植项目投入产出成效不明显;4.意识形态责任压得不实;5.差旅费报销超标准超范围;6.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7.职工献血补助、体检费过高;8.厉行节约有差距;9.机关食堂管理混乱;10.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1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有差距;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13.抓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力度不够;14.巡视巡察及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委巡察组组长李文利组长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二是要坚守初心使命,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要改进方法举措,巩固脱贫成效;四是要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财务管理;五是要建章立制,规范机关食堂管理。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柳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要求;二是对标对表,强化台帐管理,抓实巡察整改;三是注重实效,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室副主任周清开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就巡察整改工作提意见,一是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二是要聚焦问题整改,严肃政治纪律,扎实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三是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开芹表示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整改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认领。切实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二是立行立改,抓好落实。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改促结合,注重实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倒逼工作作风全面转变,确保检察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

县委第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室副主任周清开,县人大代表钟德述,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全体职工及其帮扶(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