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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3+1+N”优化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

“‘3+1+N’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了纪检监察室和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有关单位间的协作配合,既加大了线索研判处置、审查调查工作的力度,又提高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

为确保实现全县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清零”目标,近日,镇雄县纪委监委对原来实行的10个片区协作办案机制进行优化提升,建立了“3+1+N”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资源进行深度整合,突出统一指挥,实现“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

该县建立的“3+1+N”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是指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分为3个协作办案片区(即“3”),分别联系对应的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即“N”),将第十纪检监察室作为1个机动组(即“1”),主要承担各类专项行动及完成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根据规定,每个协作办案片区纪检监察室收到问题线索、提出主办人后,报领衔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同意后,成立片区协作办案调查小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各片区统一调配办案人员,统一办理问题线索,对片区内的问题线索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回访、包稳定。

各片区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根据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定期召集案件查办工作分析会,分析研究片区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案件办理等情况,通报信访受理及自办、交办件查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着力提高片区办案质效。

同时,工作机制要求各片区每月统计问题线索办结数,按时与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核对后,以“红黑榜”形式通报到各乡镇(街道)党委,督促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力推进全县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清零”。(艾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