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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完成市纪委和市监委以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善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市监委和永善县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设有13个室(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派出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巡察办1个、巡察组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一持之以恒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深入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原著原文、经典著作,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切实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铸就政治忠诚、增强担当精神。把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监督的重要工作事项,督促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系统掌握、自觉落实。

第二着力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把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效贯彻落实作为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重点突出对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重点整治优亲厚友、侵占冒领、贪污受贿、挤占挪用、截留私分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发生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涉黑涉恶、巩固脱贫成果等领域的基层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强有力的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的惠民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精心统筹协调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着力推动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抓好2020年度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推动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第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统筹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做到系统掌握、熟练运用,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全面排查、深入研判问题线索,紧盯工程项目、民生领域、执法监管、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和风险岗位,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挪用侵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迁就,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党纪国法,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第五着力推进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巡察工作,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常规巡察、巡乡带村和直接巡村3种方式,将巡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级党组织,打通巡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引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有力有效的廉政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督促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大力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常态化的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纪守法。重点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和纪律性,用好用活身边人、身边事这个反面典型教材,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育人,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财政全供养行政编制人数为80人,事业编制人数10。共9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提前退休1人,退休10人。其中10个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1个离休人员1提前退休人员工资本单位发放。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9.5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70.93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1.65万元,增幅3.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65万元,增3.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及绩效重点评价预算项目,同时我单位上年结转收入比2020年度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相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8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8.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8.59万元(本级财力1618.5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65万元,增3.15%,本年收入减少19.3万元,减少1.18%,上年结转收入增加33.06万元,增87.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及绩效重点评价预算项目,同时我单位上年结转收入比2020年度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相对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9.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2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93.18%,与上年对比增加14.39万元,增0.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及上年度结转资金增加。项目支出115.2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6.8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26万元,增47.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及绩效重点评价预算项目,同时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比往年度增长,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260.9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1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1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5.26万元,主要用于巡察、案件查办等项目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无此类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机关及下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80万元,比2020年预算23.8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增减,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出国人次与去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万元,比2020年预算4.80万元减少0万元,增长0.00%

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增减,原因是本年度预计接待人次与去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00万元,较上年19.00万元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公车购置预算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00万元,比2020年预算19.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资金进行分解细化,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一系列工作。同时,按照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项目:一是县委巡察工作专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1年计划开展三轮巡察第一轮巡察15个乡镇中心完小及15乡镇中心卫生院;第二轮完成10个县直单位;第三轮完成5个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常规巡察。二是“市级留置点看护经费及县级专案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市级留置点开展看护工作任务完成和查办重要专案工作顺利推进。(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万元,增幅0.68%。增长原因是测算口径较上年度有变化,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数据含上年结转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