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来源:镇雄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8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何毅,中共党员,乌峰街道小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7月29日23时5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范交,中共党员,塘房镇杉树林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7月30日22时31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 王坤,中共党员,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工,2021年8月13日23时2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 申戬,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工,2021年8月13日23时3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 朱祥焦,中共党员,旧府街道裕和社区党总支委员,2021年8月14日23时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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