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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何毅,中共党员,乌峰街道小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729235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范交,中共党员,塘房镇杉树林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小组村民,20217302231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 王坤,中共党员,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工,2021813232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 申戬,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工,2021813233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 朱祥焦,中共党员,旧府街道裕和社区党总支委员,202181423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