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运用查办案件“活教材” 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来源:绥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7
近日,绥江县南岸镇就该镇互助村白龙党支部党员杨某某酒驾违纪案,相继在白龙党支部、镇机关和全镇各村巡回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7场,用身边“活教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让全镇55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今年以来,绥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审查调查开展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拓展“一案一整治”,充分运用查办案件“活教材”,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促遵纪、助守法、强立德、督尽责。
“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十分后悔,对组织给予的处分诚恳接受,希望大家以我为鉴……”
“支部党员违纪,作为支部书记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我一定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
为持续释放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和警示效果,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拓展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在每起案件查办结束后,我们到案发单位党组织,按照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案件审查调查情况、当事人现场检讨或宣读忏悔材料、有关负责同志检讨反思、参会代表交流心得的流程,从‘纪、法、德、责’四个方面全面深入剖析案件。”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
“以案四说”是为了推动以案促改。针对案发单位党组织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跟踪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清除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真正发挥出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这场警示教育大会完全击碎了我的‘看客’心理、侥幸心理,使我深受震撼。”绥江县南岸镇一名党员干部在参加了镇机关“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后表示,今后一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刘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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