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访举报

水富:实名信访“双反馈” 有来有回有落实

“您实名信访的问题已查清,经水富市纪委监委研究,现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纪委的同志,我多交的180元医疗保险费用已经退回来了,我对办理情况很满意……”

这是水富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水富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实名信访举报“双反馈”工作制度。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该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优先受理-及时告知-限时办结-按时反馈”一条线工作机制,确保实名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根据举报人信访方式,进行引导解释或问题移交。“双反馈”既是让群众心里“有底”,同时也倒逼承办部门加快办理进度,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为确保反馈机制落到实处,该市纪委监委制作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情况记录单、信访实名举报回复情况表等文书模板,详细记录受理告知、情况反馈的时间、内容及信访人回复情况,确保反馈工作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办结反馈的监督检查,对办理进度较慢的承办部门及时进行提醒,跟踪督办、限时办结、限时反馈,避免出现群众因得不到回应而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充分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反馈回复不仅给信访群众吃了‘定心丸’,同时也给纪检监察干部加了‘紧箍咒’,是回应群众关切、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办理质效的有效措施。”水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件21件,其中实名举报件9件,已办结反馈7件,2件正在办理中,信访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办理结果反馈达100%,切实提升了群众信访满意度。(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