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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威信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关于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班子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够,精气神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社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我社每次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并要求班子成员发言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党组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促进了党组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提高精气神。

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4日,我社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所有班子成员间于2021年2月2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各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关于“担当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我社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于2021年4月28日由社党组负责人组织全社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了供销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敢于在市场中拼搏。

二是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正视问题的自觉性和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的勇气,深入查找班子成员在企业改制工作中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认识到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在任何工作面前都要有担当精神。

三是解决供销社下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启动了威信县供销集团公司和威信县民族服装厂的改制,2020年基本完成,改制过程中很多问题未及时解决。启动巡察整改后,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直面尖锐的各种矛盾并给予了合理解决(合理诉求10人,涉及金额约23万元);同时,麟凤供销社由于在之前的资产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为了非法利益提起的虚假诉讼成功解决,为单位挽回了经济损失6万元。

(三)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社党组班子进一步完善了《威信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严格执行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纳入党组班子研究,并邀请纪检组长参加,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等规定。

二、针对“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基础党务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我社于2021年3月11日,由社党支部书记郑杰牵头,对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化的培训,使其掌握基层党务工作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开展,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做好我社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结合我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坚决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工作,工作中认真落实“五项制度”抓实党建工作。

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效果。

四是转变观念。通过开展各类党内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改变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观念,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并由社党支部书记郑杰同志负责严格把关每次集中学习材料的质量,杜绝各种学习活动走过场。

(二)关于“对党建工作思想上重视程度不高,重视关注业务多,思考党建工作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明确了机关支部书记牵头、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抓具体党建业务工作的基本格局;

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要求。严格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分开记录党建工作,杜绝出现会议记录混合记录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会议记录的业务指导。为办公室人员提供各种学习素材及各种会议记录标准模板进行专题的学习,确保会议记录一次到位。杜绝补记、漏记等现象。调整充实党建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以社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党建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要学习上级关于党建的有关文件及中央各种实时重要讲话等,要求参学人员就学习情况进行发言交流互动,谈心得体会和认识。

(三)关于“党务工作内务管理不规范,党建资料装档不认真”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档案的归档管理。按照年份对档案进行了归档立卷,规范管理各类档案。

二是明确由社党支部书记牵头,按月对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履行主体意识不到位,超前谋划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办法少”的整改情况。

超前谋划,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关于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我社资产管理办法提交党组会通过后执行,并严格执行;充分扛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通过诉讼收回了铺面14个,逐步消化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对反应的“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低价承租门市”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待原先承租合同到期后统一收回按照市场价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

(二)关于“作风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由监事会牵头,制定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含考勤)制度和全社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由分管办公室领导牵头,凡是请假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请假条,期满后需进行销假登记,并建立相关台账。

(三)关于“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廉政教育、廉政警醒谈话做得不够”的整改情况。

由监事会办公室牵头,制定风险防控排查措施。针对单位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经社党组会议研究,由社党组负责人审核。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对照职能定位,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核,做好防范措施;针对岗位职责结合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因素,认真分析查找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权力行使中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以及制度机制方面是否存在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要求。通过排查,按照岗位风险等级要求,认真排查我社存在的风险点,特别是社有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等方面,认真细化,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同时,2021年3月22日、6月8日,6月11日,供销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社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各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廉政提醒谈话,坚持预防在先。凡重大“节日”、假期之间,均要邀请驻供销社纪检组到我社对全社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四)关于“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不严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2016年1月22日,用单位收取的房租费违规发放职工工会会费40000元,发放10人,每人4000元”的整改情况。经核实查清,是由于当时我社没有开通工会专户,按照县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解决2015年和2016年职工的工会福利,是符合工会文件要求的。

二是严格执行威办发〔2018〕11号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超人、不违规接待,公务接待必须标注详细,“三单一函”齐备。

三是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销之前先提交财务会计审核票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后,提交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

四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福利。对已支付不合规定的医疗互助金、个人医保等违规福利坚决清退,以上需清退的各项违规费用,共计37165.00元。截至目前已清退34325.00元,分别为:大病医保金1800.00元、工会互助医疗金5660.00元、春节活动费17700.00元、职工贺礼2200.00元、加班费1600.00元、多报差旅费5365.00元。未清退2840.00元(具体为:毛义臻涉及需清退1000.00元,已多次通知,但本人不清退;江家丛和陶其方共涉及需清退资金640.00,但2人失联;另外死亡职工6人,涉及资金1200.00元)。对于毛义臻、江家丛和陶其方三人,我社正在加大力度,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抓紧清退。

五是及时登记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对以前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以后若新购入固定资产,财务室将及时登记入账。

 

(五)关于“对下属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个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财务审核票据的规范性,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报销,切实杜绝无采购明细等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和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实行财务前置审查。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企业的职工严格区分保障渠道,切实杜绝挤占公司经费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对购入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对公司购入的资产进行自查,对未登记的及时补录登记,并建立完善台账进行管理。

四是规范公务接待清单、内容及对象。经再次核查,该笔费用系正常开展工作时真实产生。但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完善好相关资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6120642;电子邮箱:zgwxxxcb@126.com。

                   

                                                                                                                                     威信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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