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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月2日至1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威信县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8月12日向威信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差,凝聚力不强”的问题。针对反馈问题中提到的“2019年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突出,部分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不高,领导班子明知存在这些问题,却未严加管理”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针对问题建立威信县统计局干部职工巡岗制度,9月3日以局党组的名义印发了《威信县统计局巡岗制度》(威统党组字〔2020〕1号),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在岗情况进行巡查。截止10月20日,共巡岗3次,干部职工均在岗开展工作。

(二)关于“干部职工精神懈怠。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艰苦奋斗精神不足。比如:党组日常工作中抓业务多,重安排部署工作,轻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至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高,精气神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的问题开展好交心谈心工作,截止10月20日,开展集中谈话1次。

二是结合“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活动的开展 ,不断消除精神懈怠的情况。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全面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精气神。

二、针对“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在工作上率先垂范,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对分管的股室常抓常管,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党费日等制度。

二是发展党员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关于“谋划全局工作没有做到一盘棋”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人员统筹和管理,对局办公室的人员安排重点进行研究,高度重视局办公室人员搭配,2020年3月抽调了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办公室,强化办公室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办公室日常运转中枢作用。

二是针对我局领导班子空缺的情况积极争取,2020年7月补齐空缺的1名班子成员,配齐了班子,进一步提升全局的统筹协调能力。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

(一)“执行三公经费不严”的整改情况

1、“2018年4月23日,农住户交表6人超标准用餐730元,无接待公务卡。”的情况。

经财务核查,实际用餐为中午、下午两餐,有2人陪餐未注明在菜单上,因参与人员为来交表人员为临时辅助调查员(非公职人员),故无派出单位,无公函,已作出情况说明。

2、“2016年1月22日,12号凭证。在昭通市区发生接待费用1600元,发票属威信县税务票据,属无效票,同时无接待审批单”的情况。

实际为在昭通市区同市里对接工作,因时值年底月末,餐馆未能开具税务发票,故回到威信后开具发票报销费用,已作出情况说明。

3、“2016年1月22日,14号凭证。李某某昆明开会报销的差旅费未附“会议通知”,报销的交通费发票与实际时间不相符,出差时间是2015年12月15-19日,报账的车票时间是2016年1月8日,2015年9月14日”的情况。

无正式会议通知,为省统计局投资处电话通知,乘车时未能获取到发票,为返程后补打的发票,已收回无效票所涉及的资金440元,已作出情况说明。

4、“2016年6月13日,22号凭证。林某威信到昭通出差报销的差旅费的时间为: 2016年4月26-28日,5月19--22日。所报销的车票时间是: 2014年4月10日的车票,与实际出差时间不相符”的情况。

乘车时未能获取到发票,为返程后补打的发票,已收回无效票据所涉及资金120元。

5、“2018年1月28日支付接待费无公务接待卡,未注明接待对象、参与人数”的情况。

已注明用餐人员为农住户收表人员,用餐人员3人。

6、“2019年3月12日支付经济普查工作用餐费9875元,无公务接待审批单”的情况。

实际金额为10171.25元(9875元为未含税金额),用途为农住户辅调员交表培训用餐、经济普查普查员集中更改错误数据用餐。无公务接待卡的问题下步严格按规定执行。

7、“2017年6月21-24日,陈某某昭通开培训会差旅费报销中,报账车票为2017年4月9日车票,属无效票”的情况。

乘坐为“168”车辆,未获取正规发票,已收回无效票据所涉及金额113元。

8、“2017年6月26日,江某报销的接待费500元,用威信运输公司车票代替接待发票,属无效票”的问题。  

实际情况为驻村工作队包车费,经办人林泉错报为接待费,已收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涉及金额500元。

9、“2016年7月5日购入笔记本电脑一台4100元; 2017年2月13日购入电脑、投影仪; 2018年1月30日购入空调一台6300元、2018年5月21日购入电脑3台12900元等均未记入“固定资产”账及建立台账管理”的情况。

已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为避免上述问题今后再次发生,我局积极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强化纪律意识。

(二)“没有执行‘一岗双责’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了领导班子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

二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范围明确了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制订了 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

四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内容。

(三)“‘四风’抬头,存在享乐主义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9年9月4日,村三委,扎西镇、统计局部分职工在全品香会议用餐两次,分别是1422元、580元,工作餐中报销7斤天麻酒,4斤野生菌”的问题。

我局已完善相关财经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2、“2019年12月4日违规为本单位3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劳保服共计3147元,购买劳保服价格各不一样,三种价”的问题。

因在2019年11月驻村工作队开展方竹种植工作中,由于接连下雨,出于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的考虑,经局领导同意,为三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劳保服,因个人身形不一,所购买类型不一(价格均确定为每人1000元左右),故购买价格不同,已另做详细情况说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6120642;电子邮箱:zgwxxxcb@126.com。

 

                                                                                                                                                威信县统计局党组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