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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巧家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忠诚履职尽责  敢于担当作为

为巧家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巧家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刘  岭

(2021年6月1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巧家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顺利完成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实施清单明责、督促尽责、常态问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县纪委监委班子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组织集中学习46次,着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思想伟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紧盯“关键少数”,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常委会及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精心组织召开县纪委全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工作责任,推动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突出督促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县直部门定期梳理总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广泛交流研讨、推动履职尽责。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措施、创新考核方法,开展半年及年终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开通报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责任有效落实。

(二)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6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党员、干部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多形式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不敬畏不在乎、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2016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处理党员干部9人。

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紧紧抓住“精准”二字,突出重点、聚焦要害,把监督力量和执纪力度向重要节点和问题突出领域集中。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开设监督举报专区、集中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提要求、打招呼、严查处、强震慑,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累计监督检查2075个单位(部门),发现问题97个并督促完成整改。紧盯不同乡镇、部门、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坚决查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接受153名科级党员干部的婚丧事宜备案,切实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以党风政风转变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惩群众身边腐败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畅通举报渠道,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专项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组织专项检查组走村入户,对扶贫领域履职尽责、资金使用、工作作风、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惩处。对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形成震慑。五年来,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24次,发现问题101个,通报典型案例34起81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攻坚克难、除恶务尽,持续发力、重拳打击,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40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党纪政务处分40人,问责18人,批评教育14人和1个党政班子。2021年,县纪委监委荣获“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四)强化监督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紧紧围绕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

做深做实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抽调19人组建移民工作督查组,对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巧家库区移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计划推进、包保责任落实、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71次,发现问题18个并盯紧盯牢整改落实,全力保障大国重器建设。强化群众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81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959件次、初次举报1430件次,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努力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始终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60件32512人次,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943卷。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2016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51人次,占64.2%;第二种形态261人次,占19.7%;第三种形态136人次,占10.3%;第四种形态77人次,占5.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始终保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作为重点,同步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来,全县共有8个单位122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一体谋划、贯通推进、统筹联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做到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形成强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以来,立案审查调查401件488人,党纪政务处分45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3人,一般干部25人,其他人员34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4人,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相关领域、地区或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机制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6份、监察建议书49份,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16年来,开展巡回讲授廉政党课54场次,听课人数达9600余人次。深入21个县直部门及16个乡镇,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会议,宣布处分决定458人次,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384场次,在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中,起到了办案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把深化以案促改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案”与“改”同频共振、共向发力。

(六)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更好发挥巡察监督利器作用。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全覆盖”和“高质量”,切实履行巡察政治责任,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

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整改等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驻村看乡”巡察、“巡乡带村”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共巡察81个单位184个村(社区),发现各类问题2421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69件,推动查处54人。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增强治理实效。对涉及被巡察单位干部的问题线索急查快办,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创新巡察工作提供参考。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将巡察结果纳入被巡察单位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并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晋优的依据。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监察体制、派驻机构改革等为契机,立足实际,在选人用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同向发力,着力培养和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依法撤销县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于2018年2月4日挂牌成立巧家县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置15个派驻(出)机构,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县监察委员会向16个乡镇派出监察室,建立村(社区)监察信息联络员队伍,发挥监察联络员在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效能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从政治的高度来谋划、安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加强执纪执法权监督约束。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精准研判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有效防治不作为、乱作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2016年来,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7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立案审查2件2人,党纪政务处分3件3人,通报问责1件1人。

(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勠力同心推动全县重点工作。派出3名纪检监察干部挂钩帮扶老店镇尹武社区、阿泥卡村、田坝村并担任第一书记,8名纪检监察干部长期驻村扶贫,全体干部职工包保到户,因户因人施策,群策群力帮扶,县纪委监委挂钩帮扶的948户4159人如期脱贫出列。选派8名干部驻村开展移民工作,如期完成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共355户1100人的移民人口界定、搬迁安置协议签订、生产安置协议签订和搬迁入住等工作,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完成。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432户,筑牢疫情“防火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响应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号召,不折不扣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干部职工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达650余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到位;少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禁而未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巡察监督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深入细致;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仍需提升,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未来五年,是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推动巧家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保持定力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权威性。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分析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作出表率,增强政治意识,确保监督不偏离正确方向、提高监督质效。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紧盯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纠正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以切实有效的行动确保政令畅通。

(二)持续加压夯实“两个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各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使责任层层夯实到位,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强化责任追究。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作为问责重点。强化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党组织,采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的责任,切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定期通报问责情况,曝光典型问题,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三)始终保持常抓不懈韧劲,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经常化查纠“四风”。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让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思维定式和行为习惯。重点破解“四风”隐形变异突出问题,密切注意新动向新表现,建立健全有效的发现和查处机制并形成常态长效,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仍然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持续完善监督体系。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强化巡察政治属性,在政治监督上持续加压,努力让巡察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探索完善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的联动机制,协调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查纠“四风”的针对性。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效贯通起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定不移开展审查调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纪在法前,以寸土不让的决心和态度,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

严格审查调查纪律。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思维,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确保办案质量。严明审查调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把严格管理和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执纪执法实践中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分类妥善处置,做到执纪执法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提高精准执纪问责能力,规范推行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让别有用心者受到惩戒,为干事创业者壮胆撑腰,全力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全力以赴推动源头治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强化教育引领。以学习贯彻《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尊崇党章、严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用好反面典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观看警示片、编印忏悔录、典型引领、以案说纪、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县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常态化通报曝光工作,引导激励和实践探索建设“清廉单元”,推动清正廉洁建设覆盖到各行各业,实现全社会共建共享。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规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规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定、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确保制度严格落实到位。

突出查处重点。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等领域侵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违法乱纪者绝不手软。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

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

提升队伍素质。抓好干部培养、选任,加大法律、财政、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体会到组织的关怀、牵挂和温暖,立足岗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监督作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高质效监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激浊扬清匡正气,继往开来启新程。同志们,让我们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明晰的理念、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过硬的作风,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巧家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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