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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为督促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付强,大关县翠华镇武装部工作人员,2021年4月30日20时3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何强,大关县发改局项目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21日09时3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