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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室组镇”联合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真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查清了,纪委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当绥江县板栗镇纪委把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当面反馈后,举报人连连称赞。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清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靠县纪委监委建立的‘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板栗镇纪委负责人说。

为有效破解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室)人员力量有限、办案经验不足、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今年以来,绥江县纪委监委以片区协作机制为基础,建立“室组镇”联合协作办案机制,深度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室)人员力量,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促改统一深化,保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两手抓、两手硬。

针对重大、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或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无法独立完成处置的问题线索,由各纪检监察室牵头,认真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承办案件,提出联合办案申请,从工作需要、专业对口角度出发,提出力量调度需求,组成联合办案组。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后,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领衔常委带头参与、督促指导,相关纪检监察室牵头总抓,室、组、镇围绕一个目标,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并肩作战,合力打好案件查办“协作战”。

“‘室组镇’联合办案,‘联’字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联出合力、联出质效,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采取“1+1+N”的方式。即由一个纪检监察室固定联系一个镇纪委并根据办案需要混编多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方式,搭建起相对固定,但又灵活多变的“室组镇”联合办案组,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合力,实现契合互补,有效避免临时搭伙造成的默契不足、配合不畅等问题。

“‘室组镇’联合办案还有助于我们通过案件查办发现监管漏洞、廉政风险点,在案件查办结束后能精准跟进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说。(刘 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