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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列出31条责任清单 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专题研究内容严禁出现内容简单、措施泛化、浅尝辄止等问题……”

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列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以清单为抓手,明确履职重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清单包含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内容两个大的方面,对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加强作风建设等31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工作措施,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责任明确具体,压力才能传导到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清单就是做到目标明、任务明、责任明、举措明,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主要精力摆在履职尽责上,避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从而实现靶向聚焦发力。

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见实效,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该市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由市委带头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监督工作由点及面全面加强,切实发挥“头雁作用”。

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各部门将责任清单适时推送给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推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

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如何?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主动担当作为?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在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全面发力,发现问题、查找漏洞,促进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不久前,昭通市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以整改落实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压实责任,必须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地方和单位,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据了解,2021年1月以来,该市问责党组织3个,领导干部23人,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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