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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住建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规范提醒

       日前,针对市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导致对申请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依据市纪委市监委领导批示,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规范提醒,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市住建局各部门深刻吸取相关信息公开案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回头看。从即日起,各科室对本科室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今年工作重点,更新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后报市政府备案,按照目录清单全面、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建议组织开展一次法治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全面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去除官本位思想,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水平,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方式等内容。

      督促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本部门拟制的公文应当完善公文审批单中信息公开属性及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等要素,普法性公文应当标注印发范围,需要通过政府网等“两微一端”媒介公开的信息,必须有领导审核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发布。

     督促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各部门必须完善信息公开专管员制度,明确一名信息专管员,具体负责科室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专管员负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