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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建立“1+1+1”联动工作机制 织密反腐“监督网”

近日,大关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大关县纪委监委“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全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分为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三个大类,按照“系统整合、区域就近、业务相近、力量均衡”的原则,将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分为6个联动协作组,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流程,变“各自为政”为“协同作战”;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以“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为一个联动工作责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行联动配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强化了请示报告制度。凡派驻(出)机构所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派驻(出)机构与对应的纪检监察室研究,提请纪检监察室领衔负责的常委审核,并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收到负责督促指导或审核把关的问题线索后,向领衔负责的常委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对联动协作组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考核把关。对6个联动协作组实行责任和奖惩“捆绑”,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确保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取得实效。

“通过推行‘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我们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有效提高了监督发现问题、分析研判问题、快速处置问题的效率,起到了互进互促的作用,织密织牢了肃纪反腐‘监督网’。”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吕昭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