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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你们组的巡察报告缺少提炼总结,对一些共性问题没有站在县委的高度来考虑,未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

近日,彝良县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提出要求。

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巡察工作是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把准政治巡察定位,对标“三个聚焦”,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巡察工作中。

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各巡察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结合巡察领导小组各位领导的指出的意见,再次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归类,突出报告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切实担负责任,全力抓实报告修改和材料归档移交工作。

业务能力要再提升。巡察干部要在巡察中不断总结经验,锤炼能力和本领,要站在对县委和被巡察单位负责的高度,认真总结提炼,画相要精准、表述要准确,确保巡察质量。巡察报告经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要快速、及时到被巡察乡镇和部门进行反馈,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程序把关要再严谨。巡察办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勇于把关,确保巡察报告的质量,并做好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专题会议的准备工作。

据了解,该县从本轮起形成了新的反馈整改机制,对县直部门进行反馈时,要求分管该部门的县处级领导、监督该部门的派驻纪检组长、被巡察单位现有党政班子成员和已调离部门的原班子成员必须参与反馈和整改;对乡(镇)进行反馈时,要求联系该乡(镇)的县处级领导、挂联乡(镇)第一书记、现有班子全体成员、已调离该乡镇的原班子成员必须参与反馈和整改。

“形成新的反馈整改机制,就是要让各县处级领导对自己分管和挂联乡镇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全面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也要让已调整到新岗位的乡镇和部门领导对自己曾经任职期间存在问题有一个清醒认识和准确定位,提示和警醒自己今后在工作中少犯错误和不犯错误。”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华余表示。(彝良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