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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为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刘定武在任洛旺乡联合村村委委员、治安员、代理主任期间,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近日,彝良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政警示教育课上对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廉政教育质量和效果。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在通报案例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深入剖析了查处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根源,切实提醒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守护好底线,做到不闯“红”灯、不踩“红”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作为新当选村党总支书记,我将提高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办事,用好手中的职权,对自己负责、对村民负责……”警示教育课结束后,该县奎香乡一村党总支书记说道。

此外,为全面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期间,该县纪委监委还组织各乡镇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及村组候选干部观看了县人民法院对村组干部非法占有集体补助资金案的庭审直播。干部们在观看后开展热烈讨论,纷纷表示将举一反三,以案为鉴。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以创建“清廉村居”为契机,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加大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