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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意见反馈全面完成

日前,四届昭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本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245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6条。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13个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工作任务,压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

但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党委(党组)不同程度存在“三个不”、“三个有所”、“三个存在”方面的问题,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务实;“四资一项目”监管有所放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所松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缺失,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抓好本部门的整改落实,推动解决本部门突出问题。要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十四五”建设、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建章立制、融入反腐倡廉工作。

市级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主动认领、主动承担,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在推动问题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政风行风转变的过程。

被巡察单位均表示,要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陶莹 )